5个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护,那么,那两个被裁掉的人呢?
事实上,无数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最低工资法和失业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虽然经济学家当
中也有“异见分子”,比如克鲁格的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影响非常微弱,但是绝大多
数的经济学实证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资增加失业率,尤其是年轻的、非熟练工的失业率。
“最低工资研究委员会”调查表明,最低工资上升
10%,会导致年轻非熟练工失业率增加
1%
到
3%。这个研究结论令人悲哀之处就在于,最低工资法旨在保护弱势群体,最后伤害的,
恰恰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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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说,那就让政府禁止企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情况下裁减员工。先不说这个
“禁令”
在雇用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可能,就先假定它是可行的吧,后果怎样?对于企业来说,
如果政府规定我不能解雇员工,那我不雇新的员工总行吧?前面说过,最受最低工资法影响
的,恰恰是年轻非熟练工人的就业机会。你可能又要说,那我强制你雇佣新工人。好吧,我
只好雇佣新工人。结果又怎样?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它的竞争力下降――美国的制造
业在第三世界国家面前节节败退,与其劳动力成本偏高不能说没有关系。那么我们就贸易保
护主义!你又说了。好吧,贸易保护主义――咱竞争不过中国、印度,把它们关外面还不行?
后果又是什么?提高的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谁来承担?消费者。那些抱怨美国的商品、
服务太贵的人,很可能同时是主张提高最低工资的人,却不愿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你可
能又要说了,咱不让他们把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来,咱降低资本家的利润率不行吗?可
以啊,but how?如果一家企业没有违法,你怎么强制规定它的利润率?强制企业不许解
雇工人、强制它雇佣定量的新工人、贸易保护主义、规定企业利润率,把这一切加起来,那
叫什么?计划经济。计划经济的弊端,呵呵,还用得着我继续推这付多米诺骨牌吗?
“保护弱势群体”最后导致“伤害弱势群体”,“道德制高点”变成“道德陷阱”,这就是所谓的悖
论。不幸的是,这个世界充满了悖论。
认识这些悖论,需要比道德制高点更高的东西,那就是理性。当然,我绝不是说
“最低工资
法”不合理,事实上,我支持最低工资法。我说的只是,在讨论这个法案的同时,要考虑它
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并对这个不良后果采取“配套”的预防措施,从而防止好心办坏事。共
和党“给雇佣穷人和老兵的小企业减税”的附加条款,恰恰是基于这种意图,因为最低工资法
案真正冲击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利润丰厚的跨国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来利润率就微薄的
小餐馆、小百货店、小农场,一旦它们因为抬高的劳动力成本破产、或者不得不通过裁员来
维持低运行成本,“弱势群体”就从倒霉走向更倒霉了。
罗斯福政府
1938年第一次在美国历史上提出最低工资法案的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增加
就业的“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进步项目”,通过大量的公共工程来增加就业机会,从
而抵消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的冲击。后来美国福利制度日渐完善,通过缓冲失业给个人带来
的经济危机,同样为最低工资的不断上升提供了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