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甚至好于农业、建筑业和零售业。百万吨死亡率只有中国的百分之一。
我们来看看在美国
“事故”如何推动制度改进。
1907年,美国发生了其历史上最致命的一次矿难,西弗吉尼亚的一次爆炸夺走了
362个
人的生命。当然,这只是当时频繁矿难中的一次。1910年美国矿务局的成立,很大程度上
就是迫于当时的“民愤”,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发展科研、技术来提高采矿的安全系数。美国
20世纪上半期矿难频率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矿务局资助的科研成果。
1951年,宜利诺伊州一个煤矿发生了
23年来全美最严重的爆炸,119人死亡,直接导致
了
1952年“联邦煤矿安全法案”的出台。该法案确立了煤矿年检制度,规定了煤矿的安全标
准,同时联邦巡视员被赋予了下令违规煤矿停产的权力。
1968年的西弗吉尼亚矿难又是
1951年以来最大,
78个矿工死亡。这又导致了
1969年
的一个重大立法:“联邦煤矿健康和安全法”。这个法案不断完善,1977定型。其主要规定
包括:每个煤矿一年必须有四次巡视员检查;除了常规检查,任何矿工都可以随时主动申请
联邦巡视员下来检查,并且不能因此受到雇主威胁;安全标准进一步严格化,违规煤矿必须
blog。sina。sblog_61389f6f0100fpwn。html
接受罚款甚至刑事诉讼;所有煤矿都必须成立救援队;每个新矿工都必须接受
40个小时的
安全教育,每年还必须有
8个小时“复习”教育内容。这个法案的执行明显降低了矿难数量,
到
05年已经成功地使美国的矿工死亡率下降了
23。
06年
1月的沙沟矿难,则是近年美国最大的矿难,12人丧生。作为对这件事情的反应,
美国当年就通过了“2006矿工法”,更新
1977年的“安全法”。该法案要求煤矿三年之内必
须建立电子监控和无线双向沟通系统;对违规的煤矿罚款额度提高了
4倍;要求矿主必须
在
15分钟内报告已知的矿难事故等等。
从以上“事故”和“立法”的对应关系,我们可以看出,至少在煤矿安全问题上,美国的政治体
系有一个通畅的信息吸收和反馈机制:面对问题,做出反应,制度改进,问题减少。什么是
民主?这就是民主。民主不是很多人所不屑的那样是“知识分子的口号”,民主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