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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垂泪湖献给青春欲望和爱(第7页)

“我知道。”

你一半是女人,一半是梦。不知泰戈尔写下这两句诗时,是经历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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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瘟羊

前些天,我一直在家中寻找两册1996-1997年的旧日记,它们在家中书柜的角落里呆了很多年,直到2009年,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琳了,才淡忘了它们。

可是,花了许多天工夫,每个角落都搜遍了,怎么也找不到。或许是被父亲大人卖废纸了吧。

其中的第一册,是从1996年9月份记起的,到那年12月止。那时想要给自己一个崭新的开始,于是每天记得特别详细。1998年,老哥们“大豆”曾来我家看过这本日记,看完感慨了一句:“可惜你没接着记下去,不然97年的肯定更有看头。”

没错,那本日记里,一个字也没提到琳。都是些班级和生活琐事,例如:

“周一,升旗结束,往小卖部买烧饼、汽水当早餐,路遇瘟羊,他告知我潘磊喜欢敏,我大笑:潘磊真癞蛤蟆也!”

这个敏,是我初二时的同桌,眼大肤白,也是一时有名的小美女。我对她也一度有过好感,那种青春期少年本能的好感。

敏家里是开理发店的,父亲还是半个县城小有名气的理发师。在那个年代,这个行业很受老辈人歧视。其实,到我这辈人眼中,已经没有这种偏见了,但敏本人很介意。她对外总宣称自己父母是药材商人。大家都知道真相,只是从不当她面说破而已。

长得美有用吗?真有用,试想如果敏不是美女的话,就为这一件事,就会被当年那帮坏小子嘲讽死的。

因为她美,不但没有人嘲讽,反而被很多人鸣恋或暗恋,例如那个矮丑平庸的潘磊。

那天早上,当我笑完“潘磊真癞蛤蟆也”之后,“瘟羊”低着头补充了句:“其实……我也喜欢她。”

“好,我支持你,潘磊绝对不是你的对手!”

“瘟羊”的本名叫扬,这个绰号是后来和他关系很好的女生荷取的,因为他人细心,有时看着比较温吞,纠结起来时低头晃脑,有那么点“瘟头瘟脑”的味道;另外一些时候,他露出内心闷骚的一面,我们也会叫他“骚羊”。

瘟羊和敏,最终也没成男女朋友,大约是因为敏太亮眼,而瘟羊那时太压抑,太不起眼。他俩曾经有段时间像朋友一样相处,但显然,敏没给他进一步的机会。他当时应该写过情书,但敏没有接受。他想请敏看电影,敏也拒绝了。我虽然表示支持他,但我实在也没帮过他什么,并且干了件如今想来蛮损的事情,当敏拒绝了他的看电影邀请后,我开完笑让他问问敏,如果是我请她,她答不答应。瘟羊当真了,而且真去问了敏,当然,她仍旧是拒绝了,意料之中。不过,瘟羊为此事颇生了我很久的气。一次自习课我们一群人互砸粉笔头取乐,瘟羊拿一个大纸团砸向我,弹到琳的桌上,我捡起拆看时,上面画了只正在推粪球的蜣螂,写着我的名字,并配台词:“后半辈子不愁啦!够吃的!”我看了笑得胃疼,顺手贴进了日记本里。

1997年,爱上琳之后,我回想起此事,想象如果换成是琳,我又回如何。显然,是琳的话,我不可能容忍瘟羊对她的追求,也不可能在她拒绝和我看电影后一笑而过。

那时敏的同桌早已不再是我,而是一个被我们叫做“伟哥”的强壮正直,梦想当警察的人。我想,敏应该对他颇有好感。他俩没能走到一起,我回想起来是有遗憾的。

初三上学期末,一个富家子坐在伟哥和敏的前排,自习课上不停地回头调戏敏。伟哥勃然大怒,拍桌站起,朝富家子脸上做了几个挥拳的手势。富家子开口欲骂,而伟哥的拳头伸到了离他鼻尖不到两厘米的距离。富家子嘟囔了两句,愤愤而出。

这富家子在社会上结交了不少混混,当年放学后带混混在校门口拦截揍人,是经常的事。他出门后,我坐过去,称赞伟哥。伟哥淡定地笑笑表示小事一桩。而敏边笑边不安地问我:“如果他带人来找麻烦,你会不会帮伟哥?”

“当然啊,还用说?”我跟伟哥从初一打架到初三,都打出感情来了。

那天傍晚放学,我在操场踢球,只见敏慌慌张张走过来,说:“不好了,你快去看看伟哥还在不在教室……那家伙,带了一帮人过来了。”

我让她放心,然后急忙跑回教室,见教室已空。我骑上自行车,在校园里找了几圈,也没发现伟哥的踪影。于是我直奔校门口,只见那富家子带着十来个混混守在那儿,因为天已颇冷,他们等得也颇久了,都有点打寒颤。见到此状,我才放了心。富家子看到我,问我知不知道伟哥在哪儿。我径答“不知”。一个一身牛仔服的混混吆喝道:“是不是已经走了!”

“走了,别等了!”我骑车扬长而去。

“你要是将来嫁给伟哥,我肯定替你高兴。”第二天,我对敏说。

后来座位调整,我离他们远了,也就没怎么再打交道。如今敏已是一个有经验的护士长。而伟哥最终也没有当警察,做着一些私人小买卖。

潘磊现在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业余兼营高利贷生意。

那个富家子,一次在物理课上骚扰琳,我正欲发作,物理老师先吼出来了:

“这种人,就应该扫脸给他一耳光!这是救他。你现在不拿耳光抽他,将来会有人用刀子捅他!”

富家子现在依然很富,六七年前,在一个老同学请的酒席上,见了一面,人变客气了,甚至喜欢上了书法。

说回到瘟羊,到高中时,他的身高增加了一截。从打篮球和街机游戏中找到了自信。他那时经常学着“白巧克力”的背后传球,把场边的行人和停放的车辆砸出声来。“拳皇97”刚流行的时候,街机厅里的孩子们一见他来,就呼天抢地拒绝对战。

瘟羊不瘟了,骚羊倒成了常态。那时他有了一个同班女友,相貌平平,但人很聪明。但骚羊显然是“到底意难平”。1999年,高三时,骚羊爱上了一个下来复读的女生。那女生黝黑而秀美,不知是谁给取了个绰号叫“船民”。而骚羊不知为何喜欢称她“团团”。那时骚羊家的母京叭儿狗生了一窝小狗,骚羊把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母狗也叫做“团团”,每天早晨把早餐的蛋黄喂给它。那年冬天,一场犬类的瘟疫席卷了县城,五只小狗死了三只,其中就包括“团团”。而骚羊对“船民”即人类版“团团”的追求,也在那个冬天无疾而终。

骚羊后来读了大专,2003年,骚羊和高中时代的女友分了手,找了一个学美术的南方姑娘。那姑娘颇为彪悍,骚羊带她来我的大学考专升本,这姑娘当着我们三四旧友的面,把自己喝得晕乎乎。饭后到教学楼寻找厕所,姑娘晕晕得直奔男厕所而去,我赶忙喊住她。她豪迈地来了句:“我就是想偷窥,不行啊!”边说着,边朝男厕所里探头了几秒钟。

姑娘专升本成功,自此之后,瘟羊便常奔波于两城之间。他们在我校西门外找到了一家僻静又舒适的家庭式旅馆。旅馆建在一处坡地上,爬满了常青藤。那里有间主卧被弄成了双人间,两人总是订下那个房间,然后把两张床并到一起过夜。每次瘟羊过来,带着姑娘,和我午饭小酌几杯后,两人便去入住那酒店,手机关机,直到第二天下午才会恢复联系。自称24小时里可做爱七八次。

在这姑娘面前,骚羊又变成了瘟羊,各种乖,各种俯首听命。到大学毕业时,姑娘表示正式和瘟羊分手,并感谢他两年的照顾。瘟羊和她话别时,带去了几颗从我这儿拎去的猕猴桃。虽然略有感伤唏嘘,也算坦荡放下了。

瘟羊如今是一个律师,和他当医生的太太住在家乡的别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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