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程凯文啊……
――是不是出国久了,汉语的咬字与发音有些别扭?没关系,多说话,慢慢就好了。
――我和这个女人从她六岁时就生活在一起了!我们是男女关系。
――小心开车,别恍神!
――你肯定不喜欢变化,并且是个喜欢依靠的人。我想,拿一种动物比喻你,应该是树袋熊,它可是对树最亲密依赖的动物。
――我在的一天,就能惯你一天;你想在这玩到什么时候,我就守你到什么时候。
――你不是说必找到我吗,打算怎么找?我等得花儿都谢了……
这世上有种付出,就是能做到无时不在。
一个城市的喧嚣,一个人的沉默,让许多不为人知的印迹,被岁月无声的雕琢、淹没。可它并没有消失,也许早已烙印在心底,只是被人为的忽略了太久。搞不准哪天,就如突然清醒般,从混沌中看清一切。
眼里不知何时蒙上一层雾水,恍惚间,脸上一热,渐渐冰凉,她只记得三年的乘风,却忽略了已经许多年的程凯文……夏凡揉了揉眼睛,垂下头。
程凯文忽然探手,捧住夏凡的脸,不放过分毫的凝着,眼前的人如辰星璨亮的眸子满满的迷茫不安,被泪浸湿的睫毛颤动着泄露出脆弱,这应该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她。一抹情动让程凯文的声音难得一见的温柔,“凡凡,还看不清吗?”不期待回答,唇已毫无预警的贴上,一只手托在脑后,另一只手将人整个圈紧,以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稳稳的固定在怀里。
多久了,怀里的人就这么在心里存了这些年,也渴望了这么多年,几分小心,几分隐忍,几丝情深,却是充实与甘愿的,仿佛,这已是一生了。
曾因亲眼目睹她的一个笑容而痴迷了好久。那展颜时的灿烂,笑意先由嘴角蔓延到眼里,整张脸明亮起来,一对小虎牙若隐若现,明明不惹眼的面孔,总会被她毫无保留的绽放在某一时刻,让人惊艳。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是看对眼。一眼万年,再放不下,放不开。管她漂不漂亮,优不优秀,喜欢上了,便认了,认真了,认准了,也认命了。
触碰的唇传来凉意,让人油然而生疼惜,不禁轻柔的含住,细细的吸吮,在舌头探入时,感受到了怀里人胆怯的退缩和逃避,惩罚式的狠碾了一下,再次迫不及待的深入捕捉,舌尖纠缠的瞬间,唇齿间满是淡淡的芬芳。怀中人生涩的反应,更激起了索要更多的贪婪,像是渴极的人,饮水如饴中,清晰的听到由心底发出满足的喟叹。
程凯文经常在脑海中自娱自乐:都有爱的人吗?有是吧;那你喜欢的人有凡凡这么个性吗?没有吧;那有她这么古灵精怪吗?没有吧;那有她这么好玩聪明吗?没有吧没有吧?
程凯文就像个暴发户般,很“财大气粗”的感觉。
他只能这么自得其乐。因为没人分享,也不允许有人分享。除了他,还没有谁能真正发现这个叫做凡凡的全部优点与美好。
如果身为小六子的罗旭排除在外的话。
时间静止般,无边的安谧,除了一对紧拥深吻的人。
怀抱宽厚温暖,让沉浸其中的夏凡有种宿命般的落叶归根。带着眩晕的迷乱,让人如坠梦境般不真实。直到快要窒息的夏凡,终于开始本能的挣扎,“唔……”
电话煞风景般的响了。
64别不当回事
……》
这对夏凡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猛醒的夏凡几乎要晕过去,惊慌失措的推开眼前的人,完全一副落跑的模样,脸红得厉害。
“等一下,”程凯文立即作出反应,拿起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不用,”夏凡往门外急奔,不是一般的暴走。
这直接逼得程凯文用强的,先将人捉住,然后给她裹上一件外套,电话任它自己响去吧,也不知是哪个家伙专挑这个时候打来,竟坏自己好事,原本正考虑要不要一气呵成的吃掉问题,全让它给搅了。
快速收拾心情出门时,忽地顿住,又退回来,带着人往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