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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2页)

康有为和洪秀全都深受孔子“三十而立”的影响。洪秀全三十岁那年,开始信仰基督教,他将基督教和儒家学术结合起来,编成了通晓易懂的诗文,如《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檄文,教化民众;康有为三十岁那年(1888年)进京参加考试,第一次起草了上光绪帝的万言书,提出“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的变法主张。虽然无人敢将他的万言书上奏皇帝,但康有为却因此名声鹊起。

让康有为名声大震的是“公车上书”。1895年,在北京参加科举会试的康有为、梁启超发动举子们联名上书,要求清政府拒和、迁都、变法。18个省的1200多名举人推举康有为起草奏书。康有为挥笔一天两夜,完成了万字的《上皇帝书》。但这一次上书再次被都察院拒绝。

康有为虽然两次上书被拒绝,但他毕竟被清统治集团接纳。公车上书当年,康有为考中进士,授职工部主事,有了向皇帝上折的机会。从1895年5月29日到1898年1月,康有为三次上书光绪,要求变法。这期间,他还创办了《万国公报》,宣传“新法之益”,与帝党中开明的官僚文廷式等人创办强学会,并在北京、上海、湖南等地设立学会、报馆,为维新变法造势。纵观康有为一生,只求变法但未曾反清。即使是在变法失败后,他也并没反清,而是日趋保守,反对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6)

和康有为成功向皇帝上书相比,孙中山(1866…1925)就没那么幸运了。

1893年,27岁的孙中山怀着救国救民的一腔热血,撰写了《上李鸿章书》,建议清政府进行自上而下的改良,但是他的满腔热情未得到李鸿章的任何回应。

如果联想到两年后康有为等1200名举子联名的“公车上书”仍然被清廷拒绝的事实,那么孙中山单枪匹马上书李鸿章而未得到任何回应就毫不奇怪了。但是我们仍然想设想,假如李鸿章大人得到孙中山的上书后能认认真真的读一读,或者找孙中山认真的谈一谈,或许清朝的历史会改写。

可惜这一切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一个政府,当他对人民的建议和呼声连倾听的欲望都没有时,这个政府离灭亡就该不远了!

实际情况是,孙中山没等到李鸿章回应的第二年,即1894年11月,就在美国檀香山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明确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目的。而清王朝也在孙中山上书后不到二十年就灭亡了。

孙中山和洪秀全、康有为一样,也是广东人。他出生在广东香山一个农民家庭。12岁时远赴美国檀香山,投奔哥哥孙眉,在那里的西式学校读书。较早的接受了资产阶级*思想。

从孙中山、洪秀全二人后来的历程来看,孙中山的境界要远高于洪秀全。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提出改良和后来发动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抱着救国救民的目的,而洪秀全发动的起义只不过是想取清廷而代之罢了。

洪秀全对清朝的打击是沉重的;孙中山对清朝的打击是致命的;而康有为维新变法的失败也使清朝失去了一次治病自救的机会。

今天,当我们在回顾这段历史时,还是不禁要问:有什么办法不让洪秀全造反吗?有什么措施防止孙中山革命吗?究竟是什么原因将孙中山、洪秀全这样的有识有为之士拒之于统治阶级的大门之外,又是什么原因让本已进入统治核心的康有为一腔热血洒空?这三个广东青年的不同遭遇向我们说明了什么?他对我们今天的时代有何启迪!

时光过去一百多年了,我们知道无论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的个人命运如何,清朝灭亡的历史趋势不会更改。但是如果清廷有一个很好的人才选拨方法和健全有效的民意表达和反馈机制,那么太平天国起义和辛亥革命的历史进程极有可能改变。

人才选拨和民意表达是历代兴盛王朝十分重视的事情。

自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维持秦王朝的统治机构并使其发挥应有的效能,需要有一个庞大的官僚集团。为此,秦王朝建立后又制定和实行了一套选拨和考察官吏的制度。

担任秦国的官吏须符合种种条件,其中主要有三条:(一)要有一定家资,穷人是无当官吏资格的,如韩信“始为布衣时,贫无行,”所以“不得推择为吏”;(二)要会书写、懂法律;(三)年龄须当“壮年”以上,至少要17岁才有担任官吏的资格。至于其它条件如立有军功等等,也是取得官吏职位的资格,但并不是绝对的。

秦的这套选拨官吏的办法和按血统选拨官吏的世卿世禄制相比,无疑是进步了,他扩大了选拨官吏的范围。不再按血缘亲疏来选定人才。但按照秦的这套办法,穷人基本上没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穷人既无家资又很难识字,象韩信、樊哙、周勃这样的人才如果没有后来的楚汉战争是根本不可能成为官吏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八章:未来四十年(7)

值得一提的是,秦在建立一整套选官办法的同时,还建有一套等级制度,即爵位制。

秦统一后实行十二级爵制。这个制度的最终确立,反映了秦王朝统一后等级制度的凝固化和最后完成。有无爵位是区分每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有爵位者在当官为吏以及犯罪赎刑方面均有特权。无爵位者称为“士伍”是无任何特权的阶层。

秦统一后的爵位制度和统一前有了两个显著变化:一是授爵条件有变化。商鞅变法后实行的爵制,主要在于“赏军功”。秦统一以后实行的爵位制,不再局限于军功,这也是大规模战争后的必然变化。

二是爵和官相一致的原则出现变化。秦统一以前赐爵与授官是统一的,“斩首一级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选,与斩首之功相称”。为官必须有爵,凡是没有爵位的人,不用谈当官,就是当个佐吏也非常困难。但在统一后任命官吏已不以有无爵位为条件。秦朝的不少大臣如丞相王绾、冯去疾等不仅无爵,就连军功也没有。另一方面,许多有高爵的也不一定当官。这种官、爵分开的原则有利于选拨治国的人才。这是适应统一后新形势的、有利于封建政权的改变。这种改变凝聚着地主阶级夺取政权和掌控政权的有益经验,值得后人思考。

汉帝国建立后,在秦朝选拨人才制度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改变。

汉朝初年,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任职三年以上,可以送子弟一人到京师为郎,叫做“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景帝时改为四万钱)而又非商人的人,自备衣马之饰,也可以候选为郎,叫做“ 赀选”。郎是皇帝的侍从,有汉郎、中郎、侍郎、郎中等。

西汉初年地主阶级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朝廷的一个重要阶梯。但在这种选官制度下,较高的官吏多数出于郎中、中郎等郎管和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财富为标准,未必都能得到合适的人,所以难以适应日益加强的专制王朝的需要。惠帝时,在各郡县推选“孝悌力田”,复免这些人的徭役,让他们“导率”乡人。文帝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但这种诏举多从现任官吏中选拨,也没有成为正式的选拨制度。

武帝初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自选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两人,以给宿卫的主张。这个主张包括岁贡和定员,对象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文帝时的诏举较为完备。公元前134年,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就确立起来了。

武帝以后,孝廉一科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长丞尉,再迁为刺史、太守。

武帝时还令公聊、郡国举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拔擢了一些人才。不过这类察举属特科性质,并不经常举行。此外,还有献策上书为郎,射第田科为郎等选官途径。

武帝还在长安城外为太常博士的弟子兴建学校,为名太学。又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太学和郡国学主要是培养封建官僚,但是在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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