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森折腾了一晚上,我却在司韶的守护下,渐渐睡着了。
隔天早晨起来,发现逸风和逸清已经不见了。
我在狠狠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升起了不小的失落感。
所谓的坚持,无外乎如此。
至于言诗,我想,司韶是不会放过她的。司韶之狠,我早有耳闻,想来言诗的日子不好过啊。我是孕妇,见不得那些血腥的东西,还是回避吧。
在郁森的小心翼翼伺候中,我吃完早餐,然后又小睡了片刻。
起来后,觉得有些恶心,突然很想吃酸梅。
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把!不知道自己怀有身孕的时候,也没觉得着怎么地。一旦知道怀孕了,反而娇惯了起来。
好吧,我是孕妇,我就娇惯着自己,怎么地吧!
下了床,踱步走到门口,冲着守候在外面的一个小厮喊道:“给我弄点儿酸梅回来。”
小厮头也不抬地跑走了。那动作,简直堪比草上飞。我在心里唏嘘了一番,‘猎日堡’里的小厮,竟然也都身手了得。
不一会儿的功夫,那个小厮回来了。
他将一罐酸梅放在了我的手上,然后静静地退了出去。
我觉得,那个小厮的双手十分修长漂亮,一点儿都不像是做惯了粗活的人。斜眼一眼,只觉得心脏露跳了半拍!那个身穿灰蓝色短袄的小厮,竟然是……逸清!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这些事?
我想问,最终却没有张开嘴。
吃着酸梅,觉得那味道刚刚好。
在懒洋洋中度过一天,直到郁森出现,抱着我去沐浴。
司韶站在浴池旁,指挥着一个身穿墨蓝色短袄的小厮往浴池里倒药汁。
据司韶说,这药汁有增强体魄和美容肌肤的功效。
这回,我留了一个心眼,偷偷地瞄了那个小厮一眼。果然,此人竟是……逸风!
我别开头,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走到屏风后面,脱掉衣裙,划入浴池,悄悄地弯起了唇角。
(完)
作者留言:正文完结,还有番外。番外当然是补全那些尚未完成的啃草行动了。哈哈哈……
番外:随他随她
逍遥的日子总是过得那么惬意舒心。
我用一张大荷叶遮挡着脸,躺在绿草茵茵的岸边,将脚探入溪流之中,感受着清风的温柔和水波的荡漾。
偶尔有几尾顽皮的小鱼,来亲吻我的脚趾,甚是有趣。
我这次离家出走……呀,又说走嘴了。不过,既然开了这个话头,就要继续谈下去。有始有终,才是我的风格。
我这次离家出走,不再以闯荡江湖为名义,而是打着散心的旗号,到处逛逛。谁知道,逛着逛着,就来到了“风清居”。
回想初来时的光景,真是既遥远又近在眼前。
尤其是一想到,逸风让我选择,是饿死在这里,还是给他侍寝的事儿,就忍不住颤抖着肩膀,笑了。
呵……五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有些人和事,我已经记不清了;有些事和人,却总是在我午夜梦醒时频繁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例如,言诗;例如,吴痕。
言诗属于前者,吴痕自然属于后者。
说到言诗,我在三年前见过她一次。
说实话,我当时愣是没认出来,她就是那个美女言诗!那是的她,宛如一个老妪,佝偻着身子,一脸的褶子,就连那双眼睛,都是暗淡无光的。
司韶说,那是他的药人,每天配合他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