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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小镇清晨(第2页)

“你读过丁尼生吗?”埃德蒙随便问道。

“不常读。”

“应该读一读。丁尼生的名声不久就会东山再起。晚上要是你打开收音机,就会听到《国王的歌集》,而不是没完没了的特罗洛普。我一向认为特罗洛普的装腔作势是令人最难以忍受的。可以来一点儿特罗洛普,可也不能老是泡在他的作品里呀。不过说到丁尼生,你读过他的《莫德》没有?”

“读过一次,是在很久以前。

“这首诗有点道理呢。”他柔声引用:“‘不完美的完美,冷冰冰的匀称,光辉灿烂的徒劳。’这就是你,菲莉帕。”

“这可算不上什么恭维!”

“不,本来就不是。我猜想莫德钻到了那可怜的家伙的皮肤底下,正像你钻到了我的皮肤底下。”

“别胡说了,埃德蒙。”

“啊,见鬼,菲莉帕,你为什么是这个样子?你那光辉灿烂的匀称的容貌背后隐藏着什么?你都在想些什么?你的感觉是什么?是幸福、悲惨、惊悸,还是什么?肯定有些什么。”

“我有什么感觉是我自个儿的事。”菲莉帕平静地回应。

“也是我的事。我想让你说话。我想知道你那平静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我有权利知道,我真的有。我原本不想爱上你,我原本想静静地坐下来写我的书。那么精彩的一本书,全是关于这世界的悲惨光景。洞察别人如何悲惨倒是非常容易。这全是一种习惯,真的。对,我忽然相信了这个,在读了伯恩·琼斯[2]的传记之后。”

菲莉帕停下手中移植的活儿,皱着眉头,迷惑不解地凝视着他,“伯恩·琼斯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息息相关。你要是看了前拉斐尔派作家的作品,你就会认识到什么叫风尚。他们都那么亲切,满口俚语、快活、有说有笑,一切都那么美好、奇妙。这也是风尚。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怎么幸福,或者说并不比我们幸福,而我们也并不比他们悲惨。告诉你,这就是风尚。战争结束以后,我们沉迷于肉欲。现在都变得灰心失意。这些根本就无关紧要。我们干吗要谈这个?我原本是来谈咱们的事儿的,结果我被泼了一身的冷水,吓得退在一边。就因为你不愿帮我。”

“你要我干什么?”

“说话!跟我谈谈天。是因为你丈夫吗?因为你爱他,所以他死后你就沉默寡言了?是这样吗?好吧,就算你过去爱他,可他死了。别的女孩也死了丈夫——还不少呢——有些也爱她们的丈夫。她们在酒吧里如此倾诉,喝得足够醉的时候还会流几滴眼泪,然后就会为了能感觉好一点和你上床。我想这是忘掉过去的一种办法。你得忘掉过去,菲莉帕。你还年轻——又极其可爱——我爱你爱得要死。给我谈谈你那该死的丈夫,跟我谈谈他。”

“没什么可谈的。我们相遇,然后结婚。”

“当时你一定非常年轻。”

“太年轻了。”

“那么你跟他在一起快乐吗?接着说呀,菲莉帕。”

“没什么可接着说的。我们结了婚,我想我们跟大部分人一样快乐。哈利出生了,罗纳德去了国外,他——他在意大利被杀害了。”

“现在就剩下哈利了?”

“现在我还有哈利。”

“我喜欢哈利,他真是个好孩子。他也喜欢我。我们合得来。怎么样,菲莉帕?我们结婚吧?你可以继续做园丁,而我接着写书,假期咱们放下工作去享受享受。用一点手腕,我们可以设法不跟妈妈住在一块儿。她可以掏点钱资助她可爱的儿子。我活得仰人鼻息,我写令人厌烦的书;我的视力有缺陷,而且太爱说话,这就是我最糟的缺点了。你愿意试试吗?”

菲莉帕望着他。她面前是一个个子高挑的年轻人,他戴着一副宽大的眼镜,神色庄严而焦急。他沙色的头发乱糟糟的,他凝望着她,目光里充满令人安心的友善情意。

“不。”菲莉帕说。

“肯定不?”

“肯定不。”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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