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转身走了,他追出来要送她,她坚决不允。她走得那样快,那样急,想要摆脱什么,想要丢弃什么,像有鬼魂在后追赶。
过两天,他来了,开着一辆红色的莲花跑车,高贵抢眼,轻盈,流畅,他把音响开得很大,他带她去兜风。
陈红不见了吉普车,有些奇怪。
她只是机械的跟他走,坐在跑车内,心里没有半点高兴,她知道自己此时,如果强行和他断,只会更痛苦,因为她会想他。她不是那种有决断的女孩。听天由命吧,走一步,算一步。
她消极的想着。
“这车漂亮吗?”
他问她。
“漂亮”。
她淡漠地说。
“你听这音响多好。”
陈红听了,确实。
“红红,咱们去郊外兜风。”
他加快车速,打开天窗,风呼呼地灌进来。动听的音乐,自由的穿行,清爽的风,沿途美丽的风景,这一切都让人心情愉悦。陈红渐渐高兴起来。
当车路过一个小卖店时,陈红让他停车,她去买了一大堆野餐的食品,放到车后座上。这时,她见秦鹰看了一眼车后座,嘴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
“怎么啦,你?”
陈红问。
“没什么,我怕给把车座搞脏了。”
秦鹰掩饰地说。
生活中,秦鹰不是这样细心的人,陈红知道。一种异样的感觉,袭上陈红的心头,陈红环视了一下车内,车内空无一物,没有一点装饰,很明显,是刻意拿走的。
“你给她买的车,是不是?”
陈红不知道自己突然之间,为什么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来。
“是。”
“为什么?”
“我为什么帮你?”
听了这话,陈红愣住,她走下车向远处走去,秦鹰锁了车,跟在后面。
“红红,我不喜欢红色,我喜欢白色,我再买辆白色的给你,我们俩开好吗?”
秦鹰跟在后边急急地说。
“我不要。”
陈红说。
事实上她更喜欢那辆狂野、朴拙的老吉普,那车从一开始就见证、陪伴着他们俩。现在她的心懒了,连架都懒得吵了。
那老式吉普,粗犷大气,野性十足,原始质朴,非常男人,它的特别,是任何其它的车都无法取代的。她相信它永不会落伍。一切都是那么纯粹,直接,十分感性,是陈红所喜欢的。
她听到它“轰轰”的开来,卷来一股风,一圈尘土。
夏天,酷烈的太阳直射其上,没有空调,车内像个蒸笼,坐在里面热辣辣的,晒得人的皮肤生疼,火辣辣的,一会全身湿透,汗“哗哗”地往外流,所有的化妆品都被冲涮得一干二净,但陈红觉得很爽很痛快。
冬天,车里冻得象冰窟,坐在驾驶副座上的陈红冷得直跺脚,“嗬”“嗬”地叫,面颊十指都冻得通红,生生地疼,这种直逼心中的冷,让人头脑清醒,精神抖擞。寒冷中的陈红兴高采烈,满心欢喜。
春秋的风,裹着沙土,从所有的窗户,缝隙中直扑进来,打在脸上,身上,让人无处躲藏,这种时候,陈红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