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防大学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二十四册。
江青看了这份报告,说道:“点了‘有鬼无害论’,为什么不点出文章作者‘繁星’?不点‘繁星’的真名实姓廖沫沙?”
江青觉得不解气,认为文化部党组的报告不过是“官样文章”,她要“冲破封锁”。她在柯庆施的支持下,终于“争取到批评的权利”,组织俞铭璜写出“第一篇真正有份量”的批评文章。
俞铭璜的文章在《文汇报》发表后,北京的《文艺报》于五月号予以转载。在此之前,《文汇报》四月号发表了赵寻的《演“鬼戏”没有害处吗?》一文。此后,在八月,《光明日报》开展了《关于上演鬼戏有害还是无害的讨论》。
唐振常在一九六二年,曾以笔名“唐致”在《解放日报》发表《谈鬼戏》一文,此时也遭到“麻烦”。
给《红灯记》打上“江记”戳号
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正在上海组织“第一篇真正有份量”的批判文章的“女客人”,待大幕拉开之后,忽地翩然光临上海红都剧场。
她只是来看戏的,不想惊动剧团。那是上海爱华沪剧团在演出沪剧《红灯记》。她借口身体不好,没有接见演员,但在中场休息时说了一句:“这个戏很不错。”
江青很早就注意这个戏。那是一九五八年,哈尔滨京剧院新编了一出现代题材京剧《革命自有后来人》。江青看了沪剧《红灯记》,觉得比《革命自有后来人》好。
这时的江青,要一手抓“批判”,一手抓“创作”,用她的话来说,叫做“大破大立”。她要“立”的第一个戏,便是《红灯记》。
不过,江青最初还不能最直接给剧团下达任务,不能不借助于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文化部副部长林默涵。
林默涵曾如此回忆:
在上海休养的江青看了上海爱华沪剧团演出的《红灯记》,她向我推荐这个本子,建议改编成京剧。我看了觉得不错,便交给了阿甲。阿甲同志是精通京剧艺术的,他不仅写过剧本,擅长导演,而且自己的表演也很精彩。在他和翁偶虹同志的合作下,剧本很快改编成了,即由阿甲执导排演。全戏排完后,请总理看,总理加以肯定。后来,江青也看了。在《红灯记》的修改过程中,江青横加干预,给阿甲等同志造成了很大困难。一天晚上,江青忽然跑到总理那里发脾气,说京剧院不尊重她,不听她的意见,纠缠到快天亮。总理无奈,只好对她说:“你先回去休息,我叫林默涵抓,如果他抓不好,我亲自抓!”第二天,总理的秘书许明同志(在文革期间,她被“四人帮”迫害死了)打电话告诉我这些情况,她说:“总理说要你抓,你若抓不好,他亲自抓。”我说:“这样的事情怎么好麻烦总理呢?我一定努力抓,请总理放心!”
为了提高《红灯记》的演出水平,我建议《红灯记》剧组的同志到上海学习、观摩爱华沪剧团的演出(引者注:这是在一九六四年八月),由我带领。还有哈尔滨《革命自有后来人》剧组的同志也一块去。爱华沪剧团为我们演出了两次。为了答谢上海爱华沪剧团的同志,我们邀请了沪剧团的导演和几位主要演员来京观看京剧《红灯记》的演出(引者注;这是在一九六四年十一月)。那天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给毛主席及其他领导同志演出,主席同爱华沪剧团的同志们亲切握手,他们非常高兴。①
①《林默涵谈〈红灯记〉创作经过》,《中国文化报》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阿甲,亦即符律衡,在延安曾与江青同台演出过京剧《打渔杀家》。在京剧方面,阿甲兼演员、编剧、导演于一身,富有经验。接到江青推荐的沪剧《红灯记》剧本,就仔仔细细地进行改编。
京剧《红灯记》中,李玉和一角最初由李少春扮演;李铁梅一角本来选定唱功极佳的杜近芳,但是杜近芳毕竟年岁偏大,改用刘长瑜;李奶奶一角由高玉倩扮演;鸠山一角,自然非袁世海莫属。演员阵营颇强,加上阿甲编导功力深,京剧《红灯记》波澜起伏,谱成一台嘹亮的崭新的“国戏”。
面对如此阵营强大的剧组,江青却如一个唠叨不已的老太婆,絮絮恬恬地发“指示”。她在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五月三十一日、六月二十日、七月一日、七月十三日(这天两次)、十一月五日,七次接见剧组,随口而说,说了一大堆琐琐碎碎的意见。她的每一句话,每一条意见,都成了“指示”,导演必须遵命。
以下摘录她的原话,可见她的种种“指示”之一斑:
!“铁梅举红灯跑回场,可缩短些。
!“奶奶的服装补的不是地方。!”七场(指监狱)景太堵心。
!“李玉和一家人进、出门,要随手关门,要给群众一个安全感。
!“铁梅上场(第一场)不要戴围巾,见爹爹递纸条后,临走时玉和把自己的围巾给她围上。
!“铁梅叫奶奶的声音太刺耳,不要那么高。
!“这个戏不适合用”南梆子“。
!“李玉和受刑后上场,可以扶住椅子
!“刑场上的石头,要靠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