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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第1页)

向远此时穿着上班时的窄窄A裙,八寸高跟鞋,被叶骞泽大步流星地拖着往外走,未免有几分狼狈,尤其是办公室门一开,无数道目光尾随而至,她平时最是谨言慎行,在一干同事中颇有威信,他又是地道的小开,脾气虽好,但总淡淡地让人看着如隔云端,两人一前一后,双手相连地穿过市场部的办公区,穿过人来人往的茶水间,穿过大办公室和走道,向远觉得自己的步伐从未如此失控。

他走得太快,片刻不肯停留,她微微抗拒着,但已顾不上看周围下巴落了一地,就这么被他拖着往前走,周围的人脸和背景在穿梭在变幻,她如在回忆的时空通道,如在初冬冰封的湖面,如在稀薄的云端。他是疯了,别人看见了会怎么说,都会怎么想!而她又何尝正常,她如所有虚荣的女人,心里竟然有挣扎的喜悦。

他们就这么一路来到停车场,叶骞泽让向远坐在副驾驶座,驱车离开公司。他说有话要说,上了车,只有两个人的空间,反倒谁都没有讲话。没开出市区,就赶上了这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一路如蛇蜿蜒,一路走走停停。向远知觉他车行的方向是往南,一直往南,直到终于出了外环,前方的路仍无尽头,如开向地老天荒。向远低头揉着眼角,她不想问,也懒得问,他能去到哪里?地老天荒也有个尽头。

等到感觉天色暗了下来,路灯如窥探的眼一盏盏点亮,最后连路灯都遥远了,向远才意识到车子带着他和她已经远离市区,沿着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盘旋而上。这路沿山腰而建,显然是个开发程度一般,行人罕至的地方,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行,向远想到,如果山上有车从相反方向逆行而下,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周围逐渐向夜色里沉去,一片昏黑之中只有他们的车灯,照亮前面的方向。

向远是见多了山路的人,她正在心里嘀咕,按这条路的走法,只怕车开不到山顶。念头刚闪过不久,就感觉他的车速渐渐缓了下来,最后停在路边一个地势比较平缓开阔的地方。

“下车吧,向远。”他率先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远一动不动,借着车灯熄灭前的那点光线,她已经看到前路是仿佛无尽头一般的台阶。

叶骞泽说:“怎么,你怕了,我记忆中的向远从来没有怕过山路和夜路。”

向远依旧没有下车,“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的时间、体力,都不想拿来做无用功。”

“来。”他笑着伸手进去拉了她一把,“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到时你就不会觉得这是无用功了。”

夜里走山路,对过去的向远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她那时从未穿着高跟鞋,也许叶昀说得也对,她在城市太久,连脚都在退化。

天色变得漆黑之后,一路有惊无险全赖叶骞泽车上的一把聚光电筒,还有向远在夜间的好视力和在旷野中的本能,可那台阶仿佛永无终点,向远先叶骞泽一步到达山顶,不顾荒地野草的扎脚,脱了高跟鞋,弯下腰来喘气。

叶骞泽跌坐在她身边的草地上,静默之中只听见对方风箱一般的呼吸声,一时间谁都开不了口。

向远缓过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带我来这种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干什么,这鬼地方,晚上我们两个神经病,还有什么?”

叶骞泽用手抚着胸口,“当然有,除了我们,还有月亮……”他忽然惊喜地站了起来,“你看啊,向远,月亮爬上来了。”

向远自然而然地直起腰,她终于直到叶骞泽为什么千辛万苦带她来到这个地方,逐渐清晰的月光下,不远处一条小小的溪涧跳动着银光,想是刚才他们呼吸太过沉重,竟然连那泉水跃动的声音都盖过了。是的,无需描绘,这一切太过熟悉,熟悉到连心都扯得隐隐地疼。

第四十二章 日月

他们面朝着溪涧的方向,谁也不愿开口说话,但回忆却不安分,那些沉睡多年旧事都醒了过来,耳边仿佛还可以听到两人的笑闹声。

“……怎么还没有一条鱼上钩,叶骞泽,我们今晚不会又空手而归吧?”

“那也没有办法啊,钓鱼重在过程的乐趣。”

“见鬼的乐趣,这里的溪鳗可以卖到十五块一斤……”

“嘘,别说话,有鱼上钩了。”

“喂喂,别溅了我一身的水……喂。”

“哈哈,向远,你的头发……”

向远闭上眼睛,她不知道他是否也听到了,鲜活得好像就在眼前,她甚至记得他镀着月光的每一寸剪影,那样皎洁,隔着滴水的刘海,她才敢细看。

她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恨自己,为什么就算是做梦,她也总醒得比别人早。最好的梦境里,也不过快乐的沉迷片刻,就会有个声音在说,可惜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就像现在,当她睁开了眼,心中如此清楚,纵使再相似的场景,这不是家乡,就算故地重游,一样的月亮,想必已经不认识如今的她和他。站在高处,当年她只看见暮色中比山更远的山,然而现在,城市的灯火尽可遥遥俯瞰。

叶骞泽和她并肩朝相同的方向眺望,“向远,你在想什么?”

向远说,“我在想。我们脚下这个地方依山临江,视野开阔。又靠近外环,假如用于房产开发,总有一天是寸土寸金。”

他愣了一下,摇头笑了起来,“你啊,我都搞不懂你脑子里整天想着的是什么?”

“当然,因为你不是我。人和人是不同的,同一个角度,诗人看见秀丽河山,穷人只想着哪里去找一碗饭。就连感情也是有贵贱的。高高在上的悲伤,总比泥土里的挣扎要装雷。”向远的笑容在夜色中弥漫,“其实你是想说我市侩是吧。”

“不是的,你总是比我聪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觉得人活一辈子,钱财、成就、虚名,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你有良宅百顷,夜里也只能栖身在一张床上,山珍海味,或者粗茶淡饭,饱的感觉都是一样的。”

“只有你这样的大少爷才会说这些话。”

“真的,向远,比起眼前我有的一切,我更羡慕你,不管什么时候都那么清醒笃定,不会迷路,也不会行差错步。”

向远看着远处的灯火,淡淡的自嘲,“是吗,可惜我们没法变换。”

叶骞泽良久不语,向远以为他们已经结束了这个话题,才听到他在身边说,“可以的,向远。”

她微微惊讶的侧身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手上多了个丝绒的盒子。他在她的视线中低头开启,随即抓住她垂在身侧的手,“向远,不如我们结婚吧。我有的,江源有的,一切都可以交给你,我换一个一辈子的伴侣。”

向远用另一只手捏起盒子里的戒指,举高在眼前,月光下,切割完美的石头光芒流转,迷了人的眼,他吹了声口哨,赞道:“不下三克拉,骞泽,你出手还算大方。”

他不语,静静等待她给出的答案。

然而向远欣赏过后,又小心地把戒指放回了他的手中,缓缓地将他的手指合拢,包裹住掌心的盒子和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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