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郎中就乐了。
眼前那个缩在被子里边的小丫头才那么一丁点儿,不就是个活脱脱的小娃子么。他又想到这么一丁点的小东西平常就要在家里边看顾着自己和更小的弟弟,不由得又有些心酸。
“没事。那家大少爷惯例的又是积食,昨日夜里就吆喝着要问诊,当时无人搭理他们。后来不知道怎地打听到我在你这,一大早就过来喊了我过去。这户人家也真是怪。无病无灾的,倒非要看郎中,也不怕吃药吃出毛病来。”
杨郎中一边说叨着,又坐下摸了摸兰花儿的脑袋,这才点了点头:
“热度下去一些了。一会儿服一剂药,晚上再煎一次,应当就差不多了。”
兰花儿一听,顿时高兴了起来,连那什么大财主家的少爷都给忘了,巴巴地问:
“那狗蛋可以家来了么?”
杨郎中想了想,到底还是摇头。
“狗蛋身骨子太弱,经不住这样的病邪。”
“可……可也不能一直在富贵叔家里边啊……”
兰花儿讲得着急,猛地坐起了身子,倒将自己整得咳嗽起来。
杨郎中就讲:
“你要想狗蛋早日回家,就还是好好歇息着。什么时候热都退了,狗蛋就能回家。你现在这样子,就是狗蛋回家,难道你还能下地做饭?这不就是让狗蛋跟着你一块挨饿。”
他的声音很温厚,却有种不容拒绝的意思在里边。
兰花儿想了想,到底觉得这道理是没错的,就小小地叹了口气。又转了转念头,就央杨郎中,道:
“先生……帮我送四把米把林大娘吧?”
她怎么好意思让狗蛋在富贵叔家里头一直白吃白喝。
杨郎中就笑笑,又摇摇头。
却也不是拒绝,倒有点像是笑她这个小娃娃想太多的意思。起身到里边去,没一会儿又转出来,问:
“家里头可有布袋?”
她涨红了脸摇头。也不知道是羞的还是烧的。
杨郎中就笑了:
“既然如此,你也不要着急。等你好了,亲自将吃食送过去就是了。富贵哥和林大嫂子想必不会跟你计较这两三天的时间。现在急急忙忙地送过去,不是反而显得不礼貌了么。”
十四药书【一更】
兰花儿喝了药,乖乖地躺着在床上休息。
杨郎中见她躺下,自己就坐到了炕尾,拿了本书,慢慢地翻看。
她偷偷地从杨郎中的指缝之间看到了书面的名字,是个什么什么经,大概是医书吧。杨郎中的手指挡住了上边的字,她就认不出来。
于是她就改变了目标,盯着人家的手指看。
以前她还是个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男人的手。
从手腕开始,一直到指尖。她喜欢看男人干净的、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掌。从她的眼光来看,杨郎中的手可算得上是非常好看的了。
比一般庄稼人要白皙,都能看到手背上隐约的青色血管。又瘦些,就显得手指格外的长。
指甲修得整整齐齐的,也就看着很干净。
她看得津津有味的,都有点儿呆了。
杨郎中好像感觉到她的目光似的,从书上抬起头来,疑惑地问:
“怎么?”
兰花儿顿时羞红了脸。
犹幸如今年纪小,也没有人会将她往是那种欣赏美男子的方面去想。
她便觉得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优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