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处理各省市在追悼会上的重要讲话、表态,不要怕重复。重要的都要写进去。比如:
1、“按既定方针办。”凡有这句话的都搞入新闻,没有者,要有类似的话。
……
5、关于三要三不要(引者注:指一九七五年五月毛泽东批评“四人帮”时提出的“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消息中提到的要保留,没有的也就算了。
九月二十日
(凌晨)二时文元同志又来电话:补充一点,以后你们要多反映如何学习毛主席著作,学习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真正贯彻到实际行动中去,化悲痛为力量,按既定方针办,这方面的内容。
九月二十三日夜
文元同志告:
你们要铭记主席对我们的关怀、鼓舞,坚决按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九月三十日
文元同志凌晨三时电话:
三十日晚上北京市在天安门城楼举行工农兵学商代表参加的庆祝国庆座谈会。
内容主要是学习毛主席著作,继承主席遗志,化悲痛为力量,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按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历史的车轮毕竟无法逆转。“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了十年,“四人帮”气数已尽,濒临覆灭的时刻了。
就在十月四日,姚文元还作最后挣扎,指令《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梁效”的文章《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
这篇文章,发出了“四人帮”最后一声狂叫:
“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就是背叛马克思主义,背叛社会主义,背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学说。
“任何修正主义头子胆敢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是绝然没有好下场的。”
“舆论总管”一边指令全国各报转载这篇《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一边又在一篇经他三次审改的更恶毒的黑文上,写了如下“批示”:
“十月八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见报。”
可是,这一回“舆论总管”的指挥失灵了。十月八日,《人民日报》并未在头版头条发出那篇文章。
因为就在姚文元写完那条“批示”不久,一副锃亮的手铐,咔嚓一声,套在他的手腕上。
那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天——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
尾声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庄严的时刻到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十名主犯。
作为主犯之一,姚文元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在十名主犯之中,唯独姚文元不忘在胸前别了一支自来水笔——他依然保持着“笔杆子”的形象。
严肃的法庭,偶然也有令人忍俊不禁的幽默。
法官审问姚文元:“一九七四年十月十八日,王洪文到长沙,向正在那里养病的毛主席诬告邓小平同志。在王洪文离开北京前一天晚上,你和江青、张春桥一起,跟王洪文商量怎样诬告邓小平。姚文元你交代,当时说过哪些诬陷邓小平同志的话?”
姚文元思索了一下,答道:“我说过攻击邓小平同志的话,我现在认识到这些话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