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上饭,腌好的鱼块丢下锅去炸。
甩甩头。
怎麽了,傻了?
还是没被人喜欢过,居然恍惚成这样子。
深呼吸,关火,把鱼盛进盘子里。
去盛饭时却傻了。光把水和米放进了饭锅,却没有插电,锅里米还是米,水还是水,可没有变成一锅饭。
我拿著锅盖哭笑不得。
好吧,我承认,我是没有被人喜欢过。
不是说我真那麽可怕孤僻,神鬼难近。
由小大到,我什麽都胜不过律超。读书怎麽都是他第一,再拼命也只和他并列第一。他象个永不出错的钟摆,从东到西,从西到东,摆个不停,却始终不辍。
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做功课。上一所小学,一个班级。升上同一所中学,他打球我也去,他进棋社我也进,但就总比他差一肩,那麽短的距离,怎麽也跨不过去。
後来我慢慢明白自己的心情在变,一直一直看著他,不知道什麽时候想超越的心情被另一种心情取代。
那时惊骇万分。不是不了解那个名词的,却没有想到自己会变成其中一员。
因为被吓到,所以开始逃跑。
旷课,翘课,离家,打架,混日子。
律超一直不明白,不明白也好。
堕落到了一定程度,反而想开了。
那又有什麽好怕的,已经是这样了。
再回去拾起书本,还是上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眼睛不再总是注视著那个人了。我试著找伴儿,玩游戏,学画,打工……总之,让自己不要被沮丧迷惘的情绪包裹,那样对谁也不会有好处。
本来想按下电源的手指停住,乾脆把米和水一起倒进马桶,冲了杯麦片粥,吃炸鱼。
我的手艺是很不错的,律超几任女朋友都夸过。
不过最後他还是知道了。
不怪任何人,也不是酒精的错。
反正,一切都已经是这样了。
律超已经与我彻底没有关系,天下一剑已经横剑自刎。
从前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想想游戏中千羽漂亮的细腰长腿,嘴边隐隐含笑。
他说那句话之前,我真的没有往那边去想一想,哪怕只是小小的一点念头,也没有过。
可是他说完之後再去店里忙碌,看他的身影飘忽,心里却止不住一点一点的翻起波纹。
狠狠的在跑步机上折腾了自己三十分钟,冲澡,睡觉。
重重把自己扔在床里,抱著羽毛枕头,却又想起千羽。
枕头很柔软,雪白的,清香的,安然的被我抱在怀里。
我怎麽买的羽毛枕啊……
切!我都在想什麽啊。推开枕头,躺平,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