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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部分(第4页)

他的指尖打著旋,她的发丝也跟著转。一圈一圈,转得落寞的女子失了理智,乖乖顺著他的脚步,进了房间。

之後香烟缭绕,无法看清。

两个时辰後,我在船头等到了姗姗来迟的林轩凤。

他一上船就握住我的手:“我们这就去剑神陵。”

“好,你有准备麽?”

“这我还不确定,去了再说。”他的眼睛明亮,神情温和,“天下第一剑,无名。”

“有名也好,无名也罢,我只想告诉你,我和重莲已经彻底断绝了关系。”

“为什麽突然说这个?”

“我舍弃了男人的信义,甚至两个女儿,是为换回轩凤哥。”

“无论如何,不该变的永远都不会变。”林轩凤笑道,“但有个人给我说过一个故事,我觉得很有道理。”

之後大概有一个时辰我们都在船上。我在想著林轩凤说的故事:

有一个村庄狼群泛滥,有一位老人送来了怀孕的母狗,告诉村里的人,小狗出生後,不要喂,放在一起,最後剩下来的可以除掉狼。母狗产下九条幼犬,村里的人把它们丢在一个封闭的山洞中。几日过後,山洞里剩下一条幼犬,它已经吃掉了其他幼犬,顽强地存活下来,最後消灭了所有的狼。

人们称这条猛犬为獒。九犬一獒。

10里紅蓮艷酒 正文 第七十二章

章节字数:3360 更新时间:08…01…13 11:04

不出我所料,才几天时间,白翎即林轩凤的事已在江湖中传得沸沸扬扬。据说灵剑山庄所有人对此都十分气愤。天山最开始名声原本不臭,就是有了白翎这号人物,才渐渐和“残忍”挂上边。

记得有一次,三个师傅叫我和林轩凤去柴房里宰只兔子煮来吃。我嫌麻烦叫林轩凤上知他喂了兔子三两酒,看兔子半醉半醒著,手里提著棒子却半天不动。我等得不耐烦了,下去抢了他的棒子,刚抬手,他就抓住我的手。我看他一眼,他松手。我一棍下去把兔子给敲死了,然後趁热提刀扒皮,那叫一个利索,简直跟天生就是干这个的一样。那天我们吃著香喷喷的兔肉,林轩凤不知道缩哪里郁闷去了。我的完美情人形象似乎在他心中大打折扣,之後几天他看到我都不说话。而且从那以後,他跟兔子玩耍,一看到我,就会默默地抱著它们走开,弄得像我是条大灰狼。

他这一点特像娘们,而且在他出江湖前一直没改掉,我没好说出去,以免丢他四大美男子之一的脸。

也不知道是什麽时候的事,林轩凤现在杀人比我拍死只蚊子还快。

从平湖春园出来往西北方向走,过了玉镖门和雁北便是剑神陵。而武林中的正派人士行事速度总是格外的慢,娘带著其他人回了天山,我和林轩凤都到了目的地,那些人估计还在傲天庄画地图。

林轩凤拿著地图,很快就找到了入口。他的方向感一向极好──据说重莲以前的方向感也是惊为天人,只是练了莲神九式以後就越来越差,现在去趟京城都要人带路。

入口处是一道石门,直通往地下。门上凹凸不平,接缝处有一个手掌大小的八卦盘。林轩凤把剑放地上,道:“宇凰,这个要我们俩一起开。把八卦盘朝左转半圈,我给你运气。”

我点点头,抓住八卦盘。林轩凤双掌击在我背上,强大的真气源源不断流入血液,在双臂间翻转。我用力拧它,但居然纹丝不动。林轩凤又输入一股真气,我人几乎都贴上石门,那破玩意才转了大概有头发丝那麽多。

具体是怎麽开的我不愿意回忆,反正等石门打开,我们进去,我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力喘气。林轩凤也有些累,点了火折子,关门靠在墙上,不多说一句话。

休息了片刻,他擦擦汗,蹲在我面前:

“这个门一般都要一整个门派的人排长龙开的,只有两个人肯定会损真气。你觉得如何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抬头看看他。他身後是一片漆黑,就火折子的光芒照在脸上,看上去居然有几分吓人。我抓过火折子,往自己脸上映,翻著白眼看他:

“麻烦你能不能不要这样看人?”

林轩凤愣了愣,呵呵笑起来,随手拍了我一下。我手一抖,火折子掉在地上。

“黑了黑了,快来点……唔,火。”

他轻轻吻了我一下,快到我都没反应过来。

没过多久,盈盈火光又燃烧起来。

我搂住他的腰:“我好像看到墙上有火盆,我们把它们点亮吧,不然……”说著在他嘴上咂了一口,再舔舔嘴唇,“没法走路。”

林轩凤别过头去,假装看周围的环境。

我道:“笑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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