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初吻
“不,我不怕了,你一出现我就知道,我安全了。”抬头微笑着看着他,年纪算什么,虽然我的灵魂比他大,可是不是还是那样依赖他?在爱情面前没有谁大谁小不是吗?
“以后别让阿玛看见你知道吗?”没理会我,将我头放在他的肩膀上继续轻轻的说着“知道吗?你和一个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她的名字叫叶赫那拉。布喜雅玛拉,就是阿玛口中的东哥。她是我们女真第一美女。唉!她也是阿玛这一生最爱的女子,可是阿玛一辈子都没有得到她。都说阿玛宠爱额娘,但是我知道,那是因为额娘长得像东哥。为了她,阿玛不仅灭了海西四部。甚至为了给她报仇将东蒙古暖兔部和叶赫部都灭了。”
“啊?太恐怖了!那……那东哥现在人呢?”我抬起头看着他问。
他微微一笑,看了我一眼“东哥已经死去很多年了,可是阿玛一直对她念念不忘,所以我才说不能让他看到你,要不然阿玛一定会再度疯狂的,不知道会再做出什么事情,那个结果是我们不能承受的。”
“哦…”转了一下眼睛“那……我真的和她很像吗?”
他想了想说“嗯…所以我第一次看到你,以为你是叶赫部的余孽派来报仇的。因为要是没有关系怎么会那么像?至于有多像?…你们可以说一模一样,只是你年纪小点,我也只见过她几次,还是很小的时候,可是印象很深。”
“啊?好可惜,要是她活着该多好,第一美女哎!”我略感失望的说。
“呵呵…看她干吗?照着镜子看你自己就知道了,不要羡慕她,现在我敢说,这个第一美女的名头得落到你头上了。”他将我的碎发捋到耳后,微笑的看着我。
被他看的脸红红的,不好意思的垂下头,感觉他的气息越来越近,抬眼看着他慢慢俯下的面孔,慢慢的闭上眼睛。耳边传来他的声音,“记得,以后千万别让阿玛看见你,别让我担心。现在我能做到的也只是将你藏起来,我知道这样你会很闷。所以青莪,耐心点,等我再大些,那个时候我就可以保护你了。”
“嗯!我会躲他远远的。”点点头。
“也别让大贝勒他们看到你。”气息越来越重。
“嗯!咦?难道他们也?”睁开眼诧异的看着他。“唔……”没有给我考虑时间,炙热的唇已经印上我的,哄…脑袋已经一片浆糊!
呜呜…初吻!就被这个小色鬼在我迷迷糊糊中夺去了。
第15章:出征
镜中的人眉眼含羞唇含笑,一看就是恋爱中女人的标志性形象,在现代看的多了,从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想到昨天的吻…不禁心神荡漾。接下来的事情更是让我想起来就脸红。大家千万千万…别——想歪了,我们没有做什么,两个九岁左右的孩子就算想做什么估计也做不了吧?是…是后来我居然不争气的晕了过去了,他抱着我睡了一夜而已,嘿嘿…
抚着脸出了会儿神,“女真第一美女”我居然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这是不是代表我会来到这里和这个有什么必然联系?那我和多尔衮的相遇…是偶然还是必然?
……
不禁对她充满好奇,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可以让努尔哈赤至今念念不忘?是单纯因为美貌吗?可是你看努尔哈赤哪个老婆不是美貌如花?多尔衮说努尔哈赤爱了一辈子都没有得到她,在这个女子地位低下的让人乍舌的古代,她居然可以保全自己?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的将努尔哈赤对她的爱不屑一顾?迷惑啊…
在甜蜜与迷惑中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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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七年正月,努尔哈赤在准备了长达一年之久后,调集兵马十万余人准备于正月十八率领诸大臣、贝勒、八旗大军离开辽阳向辽河以西进发,直扑广宁。
广宁是大明朝辽西的一个重镇,辽河以西至山海关,称为辽西走廊,广宁是通过辽西走廊的必经之地。在军事上,与开原、辽阳成鼎足之势,开原、辽阳失陷后,更显其存在的重要性;在政治上,丢了开原、辽阳,广宁便成了当时辽西的政治中心;在战略上,与山海关唇齿相依,如果攻陷,不但山海关如囊中取物,更会直接威胁到明朝的首都北京。所以对于努尔哈赤而言广宁是势在必得的。
因为多尔衮在去年的时候与多铎被合立为一个和硕额真,每个人分得十五牛录,同掌一旗——镶黄旗。镶黄旗在地位上仅次于正黄旗,属于努尔哈赤的亲卫队。小小年纪就得以掌旗,从这也看得出努尔哈赤对这两个儿子的喜爱和重视,所以这次的出征多尔衮是定要随行的。
满人和汉人真的是不一样,汉人孩子十岁左右做什么?估计还天真的不知愁滋味吧?可是满人呢,已经和父亲、哥哥们上战场开疆辟土了。难怪后来会一路势不可挡的打到中原,开辟新的王朝。
第16章:围脖
冬天打仗,天寒地冻的,自然苦不堪言。古代又没有好的御寒措施,于是想了几日后,我便将年前多尔衮打的银狐的皮子找了出来。银狐皮是狐皮中的珍品,由于银狐很机敏,遍体白毛、灿如银雪、与皑皑雪地共色,无声无息,无影无迹,活捉很是不易,所以比貂皮还要稀有。它的毛绒细柔丰厚,色泽艳丽,皮板轻薄,御寒性及强。还是去年冬天的时候,多尔衮好容易猎来一只,把皮毛赏给我,可我现在是一个婢女,自是不能太过张扬,于是一直放着。现在正好配上用场。
捣腾了一天,先让乌丹将皮子的部分位置剪裁并缝合,但是不破坏大体的形状,整个形状就是一只狐,围的时候用狐的嘴巴咬住狐身,尾巴垂在胸前,简单自然。记得以前看《雪山飞狐》的时候,胡斐的那条围脖把我羡慕的要死。
这个样子其实在现代最普通不过,可是来古代这么久就是没有看到谁这么带过,都是把那珍贵的皮毛剪裁的奇形怪状的镶嵌在衣服上,要不就是做成帽子,奇怪了,难道他们不懂的简单就是美的道理?围着围脖原地转了个圈,好暖!
“青莪,你真是厉害,我原还怕这样不装饰的做会不好看,但是现在一比量,还真是特别,十四爷一戴上啊,肯定羡慕死其他的爷了。”乌丹眼中的佩服有如滔滔江水的泛滥着。
“那还用说,谁让十四爷有我们乌丹这么手巧的小丫鬟呢?看看这针脚,密密的根本看不出来,就像是狐子自己长得一样,谁以后要是娶了你啊,真是福气呢!”我点着她的鼻子取笑她。惹来她的白眼。
“嘿嘿!依我看啊,你这么个贴心又可人儿的才是有福之人呢!谁不知道十四爷疼你,这么珍贵的皮子都给了你?怎不见他赏我和阿灵歌什么好东西?”撇了我一眼,假装悻悻的说。
“呦,我们乌丹姐姐吃醋了,那可得赶紧和爷说说,下次可得给姐姐打只熊皮做褥子,别让姐姐冻着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