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个不可救药的蠢瓜。
谁才会蠢到对这种有钱的公子哥抱有一丝的期望?
好好想想吧,“涅墨西斯”,马修·法尔斯原本就和你不是一类人。
你是个专盗古墓的女贼,干的是刀口舔血的营生,而他呢?
不过只是追求刺激的公子哥而已。
你们一起探险的时光显然是让你产生了错觉,误以为同他成为了关系对等的亲密之人。
现在他将你拒之门外,难道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不,马修不可能会是那样的人,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正当我想到这里时,宅邸的大门忽然打开了。一位身穿侍者服饰的高挑女性挺直身板从里边走出来。
“请回吧,小姐。少爷他现在谁也不想见。”
[其二,乃是同甘共苦的伙伴,日久生情。]
“涅墨西斯”讨厌她。
这不只是因为她讨厌比她高的女性。
对面淡金头发的女人戴着长长的耳坠,说话的语气冷漠中带着轻蔑。
那对金耳坠,在她说话时微微地晃动,反射着炫目的金光……她的一举一动,都如此地令人火冒三丈。
“涅墨西斯”讨厌被轻视,讨厌那些居高临下趾高气扬的蠢猪。
于是她拉紧帽子,压低声音,咬牙切齿:
“奴才,我只想和你主子讲话。”
公元447年,露妮特·卡拉菲尔。
我乃露妮特·卡拉菲尔,高贵的卡拉菲尔家族的千金,也是其唯一的后裔。
像我这般拥有高贵血统的大小姐,在这样晴朗的好日子,本应当喝着优质红茶和精面小饼干,和侍女抱怨追求我的臭男人们……这样才符合常理吧。
然而呢,现在的我实际上却替人洗衣服。
手指长久浸泡在泡沫与冰水里,发肿发痛。
这样可怜的处境,都是归结两个字:没钱。
卡拉菲尔家族莫约在三代前就开始有家道中落的迹象,到我父亲那一代时,令人窒息地家里竟穷得一个子儿也不剩了。
那些露宿街头的时日不必多说,现在我对小时候的记忆只剩下饥一顿饱一顿中对食物的渴望。
然后到了我十五岁那年。
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本就破碎的家庭终于分崩离析:
母亲跟着个野男人去了,父亲带着个野女人跑了。
重振卡拉菲尔荣光的重任落到了我的头上。
然而对于无才也无德,空有一身美貌的我来说,这有点难度。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