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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第3页)

我安静地从他办公的屋子退了出来,不需要再问得更加详尽,问得太多,难受的怕是只有我一个人而已,白苏岸其实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我进去,又看着我退出来:“小莫又才抄好几张,我念给你听听,那么多的材料,想要囫囵吞枣地全部背下去怕是来不及了,能多看一分是一分。”

他站的是风口处,宽大的衣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显得他整个人更加瘦。

“怎么站在风大的地方。”忍不住想伸手去拉他一把,手却被他反握住,两个人的手都是冷冰冰的,“你光会说我,自己不还是站在此处,风大有风大的好处,墨迹干得快些。”

我想挣脱开他的手,他握得有些紧:“你不记得小莫说的,要我们两个仔细别给风吹走,其实有个法子能行得通,你看,我们两个要是拉在一起,就吹不走了,不是吗。”

我真没好意思再挣一次。

香气袭人,把桌上好吃的味道都给抢走了,我将筷子慢慢放下来,莺歌夫人已经换了身鹅黄的新衣,袖口裙摆都描了金线,前头看看倒还好,她袅袅一转身,背后是整幅的百鸟朝凤图,满目各色的鸟雀,只缺了栩栩如生,那只圣鸟凤凰。

在她心里头,怕是早已有了凤凰的人选。

她原先的妆容已经很是精致,我也瞧不出她又多整了那些位置,不过眼睛不似方才的清亮,眼尾处被加重了颜色,媚态更盛,唇上的胭脂也换了个更加鲜嫩可口的,她笑盈盈地问我:“妹妹,看我这样可美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美,姐姐好似这几年都没有变过,甚至比我印象里的还要更美。”

她扭着腰笑,将脸儿在我脸颊上轻轻一贴,又放开,皮肤真正是又软又滑,如此尤物美人儿,我是男人,我也喜欢。

“远远都能听到莺歌儿的笑声,是什么事情让我的美人儿这般痛快。”莺歌夫人的身子正好档在我前面,我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进来的这个男人,只听到了他的声音。

身边的丫鬟已经都自动自觉的跪下地去,我还在考虑是不是要学样时,莺歌夫人已经娇笑着迎了上去,半个人都窝在对方的怀里,手指头绕着衣袖:“我有和王爷说过,这几日,我的妹妹要过来王府暂住,王爷怎么给忘记了。”半是娇嗔半是撒娇的,“蝶舞,还不快来见过王爷。”

我那两个可怜的膝盖今天是躲不过去了:“民女花蝶舞拜见清平王爷。”动作慢点儿再慢点儿。

“都是自家人,又是在府里头,务虚多礼。”清平王爷果然如我所愿,及时开了口,“以后也不用多礼,你姐姐时常在我耳边絮叨你,虽然没有见过,倒像是熟人一样的了。”

两个人真是天生一对,都这么会说话。

我再乖巧不过地低身行礼:“蝶舞见过王爷。”跪是不用跪了,这礼数还是必须的。

“姐姐是美人儿,妹妹也是美人儿,偏偏这样一对妙人儿还都姓花,花莺歌,花蝶舞,取得名字真是合配这样的人品。”王爷今天的心情应该也很好。

我不露声色地退一小步,抬起眼来,看着眼前人。

清平王。

赵渲。

当今天子的亲弟。

捕红  第二卷 第三卷 26:人间富贵花

王爷穿的比我的那位姐姐可低调多了,衣服料子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颜色很素,衬得他的肤色更白,面如冠玉一般,眉眼清秀,这么几眼一瞧,真是没有王爷的架子,更像是个读书的公子。

他的眼神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有转回到身边人那里去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和莺歌夫人是相似的。

只有我自己不觉得。

她是人间富贵花,我不过是乡村小径中,一朵不知从哪里飘来,落地生根的雏菊。

“你替妹妹准备好住哪里了没有?”他微微俯下头说话,脸上带着温柔的表情,那一刻看起来再真实不过。

“王爷前天个不是答应把听风居给她暂住,听风居离我这里很近,相互有个照顾,而且那里地方不大,不会招人闲话。”莺歌夫人依偎在他怀里,细细地掰动自己的手指,每一根纤白的手指都染着鲜红的丹蔻,我偷偷低头溜一眼自己的手,指甲都是剪到最短,方便做任何事情。

王爷轻柔地将她的手握住,嘴角扬起恰当好处的弧线:“你一向行事极有分寸的,听风居果然不错,吃过点心以后,让丫鬟送她过去吧。”最后一句,嘴唇已经隐在莺歌夫人的发鬓之中,姿态暧昧至极。

我目不斜视地将口中的食物几口咽下肚,站起身向两个纠缠一处的人,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能看见。按照辈分上算来,他们是我的姐姐和姐夫,原先我还在担心,姐妹相见,太过亲密。多少会露出马脚。这会儿一看,真是白白担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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