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刷礼总的卡。”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个打了胜仗的将军。
我挺着胸膛,把卡递过去。
服务员拿着POS机过来,我输密码的时候,眼角余光瞥了一眼账单。
三万六千八。
我的心,猛地抽了一下。
三万六,我以前大半年的工资。
就这么一顿饭,没了。
可我的脸上,不能有任何表情。
我得云淡风轻。
我得表现得,这三万六,就跟三块六毛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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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的一声,单买完了。
包厢里的气氛,瞬间达到了高潮。
所有人都举起酒杯,冲着我。
“礼总大气!”
“礼总真是性情中人啊!”
“以后跟礼哥混了,有肉吃!”
马文轩更是凑到我跟前,给我点上烟,那姿态,比KTV里的少爷还专业。
“礼哥,你就是我亲哥!”
我被这帮人围在中间,听着这些不过脑子的恭维,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我看着他们。
看着刘总那双藏在笑意后面的、精明的眼睛。
看着马文轩那张斯文面孔下,一闪而过的、几乎难以察觉的轻蔑。
我突然明白了。
他们夸我“大气”,不是在夸我。
那感觉,就好像一群猎人,围着一头刚掉进陷阱的野猪。
他们一边夸这头猪长得真肥,真壮,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从哪个部位下刀,能割下最大的一块肉。
我就是那头猪。
一头穿着阿玛尼,开着保时捷,自己花钱把自己送上餐桌的,傻逼野猪。
我买的不是单。
我买的是一张门票,一张能暂时坐在这张桌子旁的门票。
我以为我一掷千金的样子很帅。
可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个急于证明自己的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