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不是凶手,是褒奖,若是,那就肯定不是了。”
微表情只是查案的一个手段,算佐证,不具有认定作用。
因为一些高智商的罪犯也是可以伪造微表情的,即便微表情是本能反应,经过训练也能克制住或是以假表情来迷惑办案人员的。
“我只能说人不是我杀的。”
“凶手都喜欢这么说,所以这句话在我听来没有任何意义。叶小姐,我们还是继续看照片吧。”
“可以。但你要我看什么?”
“感想?”
“死得很惨!”
康一莞尔一笑,手指敲了敲照片,“具体点!”
具体……
她又不是警察,要看那么仔细干什么,但既然非要问,那她就好好看看。
“她被一把园丁用的钎子刺穿了胸膛,失血很多。还有……四肢看似都被打断了……”她愣了愣,杀人就杀人了,为什么还要打断四肢?
这不合常理啊。
“叶小姐看来发现了?”
“嗯?”
“你觉得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打断一个人四肢?”
“你问我?这不该是你的活吗?”
“就当闲聊,你可以说说你的看法。请!”
妖娆看着她,这个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人和她见过的警察完全不一样,不按牌理出牌啊。
“如果是我的话……除非很恨一个人,恨到光是杀了她也不能解恨就会用这种手段。”
如果要这么解恨那肯定是不共戴天的仇恨了。
康一点头,“的确如是……”
“但前提是这伤是在死前造成的,而不是死后,若是死后就有伪造的嫌疑,当然也不排除杀了以后才想起要发泄。”
“嗯!不错,你脑子很活络!但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
康一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此时就像是一盏能穿破浓重迷雾的启明灯,“审讯!”
妖娆诧异道:“怎么可能?”
韦初瑛是名门千金,去军校念书也是近一个月的事,若说她像韦秀兰一样在军营摸爬滚打了好些年,知道一些军方情报,被敌人捉去了那是有可能遭受皮肉重创的审讯的,可她不是,审讯她又有什么用处,而且要审讯也是抓回去再审讯,在人家家里审讯,难道就不怕大喊大叫地招人来吗?
“所以你更倾向是寻仇?”
妖娆点头,“以她的身份这种可能性还大点,毕竟这位大小姐心高气傲,脾气也有点暴躁,不小心得罪了人也是有可能的。”
“那么作为韦小姐的同学,你认为她得了罪谁?或者换一个问法,在学校有没有人特别恨她。”
“我怎么知道!?我和她不熟。而且她得罪的人或是恨她的人也不一定是军校里的,也可能是其他地方,她这种千金小姐社交圈子肯定很大。”
大概是康一的眼神太犀利了,她又补了一句,“你真要说她得罪了什么人,我这还真有一个人选。”
“哦?谁?”
妖娆指了指自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