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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第3页)

[2]摘自白居易《观刈麦》

第103章朝朝,宝宝,叫夫君……

男子于深夜里衣染夜露而来,他原想破窗而入,但他心里念着女郎那句“朝朝给哥哥留一扇门。”。

他将手掌置在木门上,轻轻一推,果然门未上锁。明棣内心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愉悦,同他往日里应付那些大臣一样,他温文尔雅,唇角上扬,脚步却有些急,迫不及待入了房。

只是他聪明一世,今日却不曾想被一个小小的女郎给绊住了腿脚。他唇边的笑散了些,垂眸看向□□,他的腰腹被一根粗壮麻绳拦住了,而那绳子上面还系着两个稚子拳头般大的金色铃铛。随着他闯入女郎的房中,那两个铃铛发出叮铃叮铃的声响。

“有坏人,有坏人闯进我的屋子了。朝朝好害怕。”内室传来女郎又娇又糯的声音,她的嗓音不大不小,正好能传入男子的耳中。

明棣脸上讪讪,他也不是第一次知道女郎是一个小作精了,偏偏又喜欢玩角色扮演。赶明儿待他俩成婚后,他非得要她尝尝他的厉害,叫她再也不敢在他面前玩这种把戏。

男子跨过绳子,眼神锐利,目标明确,大步流星迈向女郎的内室。

明棣走到榻边,见榻上女郎扯过被衾盖住脑袋,一动不动,好似早已入睡,可她分明前不久还出声说了话!

“在朝朝心里,哥哥就是个坏人吗?”

男子俯身过去,正正好扒开她的薄衾寻到她的耳穴,将口中说话的热气喂入女郎的耳蜗。

兰姝被激得浑身一颤。那人不止长得俊美,且声音比伶人还动听,兰姝馋他。她本想翻身面对他,结果闯入她闺房的男子先下手为强,未寻求她的同意,就将她的小耳朵咬住了。

“啊~”

女郎手中抓住的被衾被她拧成一团,她受不住明棣的热情,想逃离、想起身。可男子察觉女郎的意图,竟欺身压上,他张开双手桎梏着她,捧着她的小脑袋,殷勤地与她亲热。

男子含住她的耳珠,双唇抿着,还毫不客气地戳弄她。

他虽只疼爱了一只,但倒也知晓不能厚此薄彼,便用略粗粝的拇指细细给她摩挲另外那只孤零零的。

他的手法越发熟练,时而摩挲,时而轻轻拉扯,白嫩的耳珠被他磨得殷红,如一枚小小的桃花瓣。

兰姝眼中泪珠将滴欲滴,“哥哥,亲亲,亲亲朝朝。”

兰姝的爪子不再死死抓着名贵的锦衾,转而伸手搂住他的脖颈。她畏热,阻在两人中间那条薄衾皱巴巴的,却裹着他俩的体温,相互传递暖意。

明棣微微支撑身子,目睹女郎说话时,唇瓣一张一合,她好美。明棣心神一震,脸颊浮现一抹羞意。

他先俯身吻了吻女郎腮边的朱霞,继而滑去她的朱唇,分毫不差,噙住了那抹软嫩。

兰姝很渴,在男子踏入她的闺房前,她本想起身斟一杯茶,可她刚要起身,就听见那铃铛响了。

女郎主动索吻,将那小舌探入墨香郎君的口中,汲取养分,不放过一丝一毫。

与谢伶不同,兰姝分得清爱与不爱,她觉得明棣哪哪都是香的,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那股香,不是那种胭脂水粉的俗气,而是他本身散发的气质与神态。

今夜星辰点点,晚风袭来,却吹不散室内的旖旎。

“朝朝,你好主动。”

半个时辰后,明棣眼下尽显疲态。他近日事务繁忙,又时时在军营里办公,末了还要哄着小娘子,便是铁打的身子也该累了。

兰姝闻言,秀气的柳眉有些不悦,塞入男子里衣里边的小手偷偷摸摸拧了他一把,而后又很快松开,装作若无其事地蹭了蹭他的胸膛。

“哥哥,可是嫌弃朝朝了?话本里面说,男子不行,可是要被女子嫌弃的。”

“朝朝是觉得哥哥不行了?”明棣和她吻了将近小半个时辰,这女郎又吮又吸,他是有些招架不住……

“难道不是吗?哥哥累了,该歇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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