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寨沉默一会儿,别别扭扭地说:“……那一枪,戳的是真漂亮。哎,但是一码归一码啊,我还是觉得你是个娘娘腔。”
梁清霜冷笑一声,抱着手翻他一个白眼:“谁稀罕你,又在说什么呢,菜鸡独眼龙。”
两人沉默半晌,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这么多年过去,大家一起共同进退,打了不少漂亮的胜仗,闯出了一番名号。从三五个人,到十几个人,再到几百人……春草佣兵团的名字,在整个饥荒游戏里流传开来。
大家每日白天做任务,晚上宿营吵闹,喝水划拳,亲如一家。彼此托付后背,互为矛盾,同进同退。
慢慢的,梁清霜的心就这么软下去,将春草佣兵团当成了自己的家。
梁清霜本来以为,自己的这一辈子就要这么过去了。
哪怕家人们总有一些分歧,偶尔吵吵闹闹,也没关系。左右过不了几天都会和好,谁家兄弟不是这样的呢?
毕竟,他们衣食相依,荣辱与共,共同走过了这么多的世界。
昨天晚上,陈春生与梁清霜,带着兄弟们,共同仰望着天幕中的主神广播,眼瞳中无限向往。
陈春生说:“咱们家大业大,兄弟们这么多人,又怕什么?不如去会会那个尼德霍格。如果能将他击杀,他身上的咒物一定能让兄弟们的武装再上一个台阶,也能为我们提升不少评分。”
“万一呢,万一我们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呢?”
梁清霜不疑有他,果断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他们带着春草佣兵团的五百余兄弟,一起来到了冰原边缘,找到了一处温泉。
天色已晚,佣兵团就在这里扎营,预备明天一早,出发去找尼德霍格。
温泉里很暖和,看起来也很安全,当天晚上,大家泡在温泉中,有说有笑地度过了一晚。
梁清霜也穿着单薄的里衣,挤在睡袋里睡着了。
……深夜,营地周围,燃起了滔天的血光。
那是一场【血祭术阵】。
直到被高寨摇醒,看到了漫天的血光和惨叫着的队友,梁清霜才意识到:
陈春生的目标根本不是尼德霍格,而是他们!
陈春生不知从哪个诡异的遗物中,知道了这个位于温泉的术阵,能够吸取祭品的血肉,供给给布阵者,成为布阵者的力量。
众人的装备和武器都已经消失,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只有梁清霜习惯抱着自己柔软蓬松的长裙入睡,才算留下一件蔽体的装备。
他们立即发起了反抗,但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斗。
关键时刻,是梁清霜一直嘴上嫌弃的兄弟们,汇聚在一起,以牺牲了不少人为代价,送梁清霜出阵。
那个板寸的兄弟一身是血,将能量破开一个口,将他推出阵圈,目光里有火,视死如归。
“去吧,梁姐!”
“你是唯一一个,有本事战胜那个叛徒的人。”
“你一定要活下去,为我们报仇!”
为我们报仇!
多远的目标啊。
梁清霜拼命地划,拼命地划。
“何必呢?我们是搭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