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不经意的走过来买那么二三两,眼睛却是不错眼的盯在姜彦洲的身上。
本来人家盯人家的,也不关她什么事,可那一副恨不得吃了自己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她有那么不招人待见吗?
过后一想明白了,罪魁祸首就是身边的这个男人。
还是趁早让他走得好。听说他要留下来吃饭,小乔立马表现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看你还怎么吃。男人果然很通透,改口就说不吃了。
看的黄笑良心里直发笑,脸上却是不敢表现出来。
拿了自己够今天卖的炸洋芋丝,赶紧溜了。
再不溜走,真怕没吃到美味饭菜的某人要拿他开刀。
那就不划算了,大大的不划算,还是脚底抹油的好。
姜彦洲和黄笑良前后脚刚走,就来了个骑自行车的大叔要进店吃饭。
大叔四十上下,国字脸,不苟言笑,一看就是个非常严肃的人。
“你这店是新开张的?我就点份醋溜洋芋丝,一碗白米饭行吗?”大叔大约是怕自己菜点少了人家不给做,很有礼貌地问。
“行啊!”小乔热心地招呼着这位大叔进店,先倒了被水递给他,“您稍等片刻,马上就好。”
说完就进了后厨。
没几分钟,醋溜洋芋丝就上桌了,叶小菊打了一大碗白米饭,端了上来。
“唔!看这卖相,应该不错。”大叔拿起筷子,夹起洋芋丝尝了尝,伸出了大拇指,“小姑娘手艺不错。”
“谢谢!”小乔笑了笑,“要是喜欢,欢迎常来。”
“唔!一定。”
大叔大概是饿了,吃的狼吞虎咽,一碗饭,一盘菜,没几下就干光了。
吃完还抹了抹嘴,又赞了一句。
“这是我平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洋芋丝了。小姑娘!以后我每天中午都会来。别的不要,就要这一份儿醋熘洋芋丝。记住!看见我,就做这道菜。”
“诶!”小乔开心地笑着,露出两颗白白的小虎牙,眼眸弯弯,很客气地给那位大叔鞠了一躬,“谢谢!”
大叔掏出钱付了,说了声“不用客气”走了。
接下来的三四天,那位大叔真的每天中午都会来吃饭。
也真的只要那一道菜。
小乔也不敢多问,就按照他的意思,固定给他做这道菜。
有了第一个客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再加上小乔的猪头肉做的实在是可口美味,有些客人就会想着要尝一尝别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