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确只是一本平平无奇的小书,但它也是那三百年的文明结晶之上,随心绽放的一朵智慧之花。
它的背后,是庞大的工业社会与万千座能够稳定训练、输送学者与研究员的高等学校,也是全世界的科学家、发明家、冒险家以生命与热血写就的百年传奇。
——我的故事,说完了。
——注意到了吗?你曾做过的那些梦,它们终有一天会实现。
祝锦宸翕动着嘴唇,过了半晌,才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可是,实现它们的人,不会是我了。”
白日发梦,有什么难的?似这般上天下海的梦,谁要是游手好闲,多睡几觉,没准比他梦得更多更好。
重要的是,谁能将梦想化作现实,谁能以己手使河山改颜,谁能将自己的姓名刻入时光骨血,在世界丰碑上铭刻下自己曾来过的痕迹。
沈玦却没想得那样悲观。他轻轻摇头,手指微动,划出一个闪光的大字。
被那光芒吸引,祝锦宸抬起头来,却瞧见那个曾目睹过一次的字,再次出现在眼前。
——变。
咀嚼着这个字,祝锦宸只觉浑身血液逆流,一会儿烫得冒火,一会儿又如同置身冰窖。
破而后立,他终于读懂了这个字的意思。
第一次读到这个字的时候,他以为这是仙家指示,教他求新求变,换个行当东山再起。
如今这个字再次出现在面前,他方才悟到,自己从前,全然会错了意。
那个时间跨度足有三百年的故事,起始于一座遍布着手工作坊、繁华而又富有野心的城市,正与他所处的这个世界,一模一样。——那难道不就是大夏么?
故事尚未开始,他还站在传奇的,没有错过任何惊心动魄的一页。
一切尚未发生,一切可能,都还在等待着被发现。
改变自己,改变旁人,改变前程,变不可能为可能。
祝锦宸坐在草地上,头一回郑重地,审慎地,检视了自己。
他不缺乏想法,也充满热情,迫切地想要探索、了解更多未知的世界。
他有很多朋友,祝家过去也累积下不少人脉,其中不乏草包,但也有许多可以说上话的聪明人。
最重要的是,他有钱。
……当然了,现在穷成这样,还标榜有钱,是有点不要脸。
但他会赚钱,敢赚钱,能赚别人赚不到的钱。
那么,为什么不用那些钱,去选择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他与梦想,距离足有三百年。他不可能触碰星空,但他可以脚踩实地,为后来的人们铺下通往天际的第一块基石。
这是只有他,才能做得到的事。
“谢谢你,小神仙。”祝锦宸释怀道:“我……这回真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