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狡辩,陈曦想给陆漫漫打七分儿,及格了。
不过她也不想多说什么,有公安同志在呢,还轮不到她自己争辩。
何况,陆漫漫现在全程都被人监视着,自己还是安心做个受害者吧。
陆漫漫看到所有人都在用一种“我在静静地看你装”的眼神儿看她,心里无比后悔。
她不该在人多的时候找陈曦的麻烦,现在好了,一点儿好处没得到不说,自己还差点儿死了。
她早就说该偷偷去找她,这样陈曦才会为了儿子的未来着想,拿好处堵住她的嘴。
陆漫漫不是没想过靠近李辰星,最好能跟这人单独住一晚,这样就能借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嫁进李家。
到那时,她就是李家的长媳,不管是四合院儿还是大院儿那边,她想住哪里就住哪里。
而且她还是下面三个孩子的大嫂,想怎么磋磨那几个小崽子还不是随她高兴?
就连陈曦想打她骂她那也是不行,她可是怀了孕的,有了这个保命符,李家就是她的一言堂。
可惜大好的计划还没开始就被李辰星先掐断了,这个狗男人可真不是东西啊,他们都偶遇那么多回了,他竟然一回都没上过当。
是她不够漂亮吗?不够清纯吗,还是流泪的时候不够吸引人?
为什么这人见了她,就像见了多么恶心地脏东西似的,恨不得离她远远的。
这才让她不得不冒险,在人多的地方实施第二个计划。就是让陈曦在人前被动认下她这个儿媳妇,她的肚子就是她最好的掩护。
陆漫漫想得很好,以为陈曦会很在意她肚子里的娃儿,她可是说了,这是她大儿子的种呀。
为什么陈曦会那么不在意,还主动报了公安,她就不怕名声不好,不怕上面有人用这事儿来拿捏他们家的大儿子吗?
要是陈曦知道陆漫漫是这么个心思,只会来一句,假的有什么好怕的?
这样的事情,遮遮掩掩才是最可怕的行为。
“公安同志。”陈曦面无表情地说:“我可以做证,这位陆漫漫同志,当时就是指着我的鼻子说的。
我看她也没瞎啊,我一进这屋她就看出是认错人了。在街上时她可是都快把手指戳到我脸上来了,怎么还没看出认错人了呢?
我保留追究她的法律责任!相信路人也都是有眼睛的。”
跟着他们一起来的大妈也能做证,“这个我能证明。这姑娘就是冲着这位陈同志来的,她上来叫陈同志的名字呢。”
公安同志将这些一一记下,形势对陆漫漫很不利。
陆漫漫一个劲儿地辩解,“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我跟陈同志又不熟,怎么会用这种方法陷害她呢?
我也是好人家的姑娘,我做不到用自己的清白来污蔑别人的。”
这话还没说完,病房里的人都用一种别样的眼神看着陆漫漫。
这姑娘怎么说呢,脑回路跟别人不一样,或许是急了吧。
因为太着急,才说出这样的话来。完全忘记了她未婚先孕,还用肚子里的孩子陷害无辜之人。
这哪里是好人家的姑娘会做的事情呀。在这个特殊年代,这在当时都是坏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