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眯了眯眼,陡然间想起了什么。
轰地一声,她头皮发麻,仿若整个脑袋都炸了,耳朵也开始不停地轰鸣。
她放下酒杯,伸手便抓起周星漫的手,死死盯着她指间的钻戒,“这是什么?!
怎么……”
周星漫笑着答,“是既明送给我的钻戒呀,漂亮吧?”
有人在叫她了,周星漫抽回手,与陆昭昭告别。
她却还愣愣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旁边的沈诏野用手肘撞了撞她,“小姨?你怎么了?那枚戒指有那么好看吗?你要喜欢我给你买就是了!”
陆昭昭无力地坐下,整场宴席,她都没有了心思。
好不容易熬到夜晚,她拒绝了沈诏野要和她一起玩游戏的请求,直奔卧室。
不对不对!
!
全都错了!
!
!
她发了疯般,翻箱倒柜。
屋子里很快就乱了,她瘫坐在一片狼藉之中,终于找到了一本陈旧的笔记本。
那本书是她很多年前写的,那个时候网文还没有流行,最开始她喜欢用纸和笔记录故事,后来在网文开始流行之后,她才把本子上的故事搬运到电脑上。
而这个笔记本上所写的是那个故事的前身。
内容走向大致相同,但也有更改过的地方。
她迅速翻找,终于找到了一个熟悉的场景。
这是她梦到的第一个恐怖现场,她还清晰的记得那个梦——
梦里那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霉烂的帆布盖着不明凸起物。
而她的手电照到了那截白骨化的手指,那根手指上……戴着一枚闪闪发亮的钻戒。
和周星漫戴的那枚,一模一样!
和她笔下描述的,一模一样!
当文字成为景象浮现在她的眼前时,是那样的具体,她不会记错的。
(具体看第一章)
她一直以为自已只是单纯的梦到了书中的情节;她一直以为那只是那个变态恐吓她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