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
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
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
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
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
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
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
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
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念出:
“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念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
瞪了我一眼。
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
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
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
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
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
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
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就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
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
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
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
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
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
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
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
今天也是如此。
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
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
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
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
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通常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