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人多了几个,但没人再上前。
李商人从街角走来,站在我十步外,没靠近。他手里捏着一张纸,袖口微动,像是想递出又收回。
我朝他点头,他没回应,只盯着那块“试换点”的木牌。
第三位是位年轻妇人,带着五岁女儿。她看中编号15-3的盒子,愿用一匹土布交换。顾柏舟核对时,她女儿踮脚问:“姐姐,盒子上的太阳,是我画的那种吗?”
“一样。”我蹲下身,“你也可以画一个,贴在牌子上。”
小女孩从娘亲包袱里翻出炭笔,在纸角画了个歪歪的圆,又添几道线。
我将纸贴在木牌旁,说:“从今天起,这里每换出一个盒子,就贴一个太阳。太阳越多,说明愿意换的人越多。”
人群静了静。
有人低声说:“这不合规。”
也有人说:“可也没犯哪条明规。”
市集管事第二次路过时,看了一眼新增的太阳,脚步没停,但也没叫人拆牌。
我翻开手记,写下三条观察:
一、市集交易重“形式合规”——火漆、封条、商会签章缺一不可,否则不被视为“体面礼”。
二、价格并非决定因素,真正影响决策的是“社会认可符号”——是否有官方背书,是否与主流一致。
三、民间存在规则缝隙——“物物交换”不属商业行为,不受摊位限制,可绕开登记制度。
顾柏舟看完,低声问:“接下来怎么走?”
“继续换。”我说,“不争摊位,不抢市口,只让想换的人换到。”
他点头,继续誊抄清单。
李商人终于走近。他没看我,目光落在手记上:“你这模式,踩在规外,却没破规。”
“我不想破规。”我说,“我想知道规是怎么定的。”
他冷笑:“规是商会定的。谁不守,货被扣,人被驱。”
“那物物交换呢?”
“民间自便。”他顿了顿,“但若规模大了,也会被盯上。”
“目前三十盒,不算规模。”我合上册子,“我们只换不售,不标价,不留利润痕迹。”
他盯着我:“你打算一直这么换?”
“不。”我说,“等摸清规则,再决定怎么卖。”
他沉默片刻,从袖中抽出一张纸,又塞了回去:“你这样的人,不该被规矩压死。”
“也不是要压死规矩。”我望向老槐树下的光影,“是让规矩,也能容下我们这种人。”
他没再说话,退到一旁。
日头偏西,第三位交换完成。织布妇人抱着礼盒离开时,回头说了句:“明天我还来,要是还有,我想换两盒,一盒给我婆婆,一盒给我妹妹。”
我点头,将“15-3”编号记入手记。
林婶的孙女画的太阳还贴在木牌上,边缘被风吹得起翘。顾柏舟用浆糊又压了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