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沉默,比刚才时间更长,
“明天晚上的话……”
诗史说,
“我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现在,透一直在等诗史的电话,就为了那一个小时。对透来说,时间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即便是三个小时、五个小时、甚至是十个小时又能怎样,那都是远远不够的。最后诗史还得离开自己,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下午五点。天空依然晴朗,外面蝉声不断。透又放了一遍比利·乔的音乐,快听烦了的时候,诗史打过电话来。两个人约好半个小时以后在拉芙尼见面。
透是以不同于以往的心情出门的。他决心把诗史夺到自己身边,是的,把诗史夺过来。
诗史今天穿着驼色的衬衫和深茶色的皮制短裤,正坐在那儿喝着伏特加。
“你还好吗?”
看到透进来,诗史问道。
“真热呀,夏天再也过不去了。”
透坐在诗史身旁的凳子上,点了杯啤酒。诗史的背部显得小巧玲珑。
“从店里来的?”
诗史点了点头,深情地望着透说,
“好想见你呀。”
她的手臂绕过透的脖子,但没有和透接吻,只是把脸贴在透的脸上。透能闻到诗史最近经常使用的香水的味道。
“我那么喜欢旅行……”
“却在出差的时候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要离开恋人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这种感觉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
诗史说着脸上现出几分寂寞,她点着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
“你还好吗?”
诗史又问了一遍。
“明知故问。”
透小心着不要陷入幸福的漩涡,低着头回答,也不看诗史一眼,
“你知道我过不好的,还明知故问。”
透开始觉得“拉芙尼”的桌子变得如此亲切,流畅的木纹,厚实而柔和的茶色……
“我都想住在这儿了。”
透感慨道,诗史笑了,
“另外……”
透接着说,
“另外,我已经不再是十来岁的孩子了。”
透的话并没有对诗史产生他所希望的作用,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如此。因为诗史又要了一碟橄榄,然后开始讲起她在出差时发现的小饰物来。那是用真羊毛做成的小羊,非常可爱,诗史买了一百个用来装饰商店的橱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