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细狗在这年代叫疾犬。”
曹德越看越眼热,两只狗都是上等的华夏细狗,传承了几千年的本土猎犬。
神话故事里,二郎显圣真君的哮天犬就是细狗。
胡屠户看了看曹德,又将目光看向地上的两只狗。
家里开的是肉铺,自然少不了鸡鸣狗盗之徒夜间偷窃。
哪怕县里的泼皮都知道,他胡屠户不是善茬。
依旧挡不住行窃之人。
县衙衙役是收钱办事,找他们抓贼,给出的孝敬比丢的肉还多。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索性养几条狗防贼。
却没想。
曹德似乎也看上了两条狗。
“原来是有主之物,胡屠,看在我关顾你买卖份上,两条细……两条疾犬卖给我如何?”
听闻名狗有主,曹德马上丢下孙三,满面笑容和胡屠户套交情。
“每日离开我家肉铺买肉的人多了,老子是不是谁都要给面子!”
胡屠户脸色一沉,顺势拿起案上剔骨刀。
“胡屠,狗给你留下,我先走了。”
孙三担心打起来溅自己一身血,直接脚底抹油开溜。
“这样吧,我给你一贯,把它们卖给我如何?”
曹德是真心喜欢两条疾犬。
前世驻地毗邻城市训犬大队,曹德没少过去溜达。
学了不少驯狗,养狗,观狗的本事。
不夸张地说。
只要给两条狗好好吃上一两个月,不用任何训练,绝对是捕猎的一把好手。
细狗不适合充当工作犬。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身兼猎犬和护卫犬两层能力。
既能看家护院,又能进山捕猎。
性格忠诚,对陌生人十分警惕。
拿出再多吃食,它也不会让陌生人靠近自己的领地。
而且嗅觉灵敏,奔跑速度无与伦比。
“胡屠,你这肉铺挺热闹啊,我们兄弟来了三四次,今天也该给个痛快话了。”
气氛凝重之际,两名官差进了店里,其中一名衙役摊开手,似乎向胡屠户索要东西,另一名官差则是拔刀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