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巴掌招呼过去,“靠,吓死我了!”
梁易槐露出灿烂的笑,脸颊的酒窝能把人溺毙,“这么久不见,让我好好抱抱!”
“当然!”
她灿烂一笑,奔进他怀里。
大大地拥抱,如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
他丝毫不介意被她揉乱身上那昂贵得不得了的手工衬衫。
梁易槐是明星,经常在世界各地巡演,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在结婚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就更少了。
他比她大四岁,季家以前就在沈家的隔壁,两个人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记得小时候她刚刚学写字,大大的毛笔握在小小的手中,说不出的好看。可那白皙的小脸却皱成一团,“梁易槐,你不要叫梁易槐了好不好?你的名字笔画好多,太难写了。”
少年不过十岁,眉目之间却已经见到了英挺和坚韧,唯独对她特别纵容,他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只写一个易字。我以后不叫梁易槐了。”
只是稚气的玩笑话,可是,他却当了真。
梁易槐知道她的一切——
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讨厌什么颜色,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他比她记得还要牢固。
可就是对他而言最最重要的人,他却把她弄丢了。
不过是三年的光景,他不过是出国进修了三年而已,回来,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
她永远不知道,她婚礼的前一晚,他在她卧室楼下站了一夜。
那时候正值中秋,香洲市的秋雨却很凉,很凉,浇透了他整个身体,可他却固执地不肯走,却也始终没有冲进去。
那一场大雨,从此将他们远远地隔开了
原本以为上天给他们的时间很多很长,可他却连一句表白都还没来得及说。
这,成了他此生最后悔的事。
梁易槐很用力很用力地将她牢牢抱紧,直到沈歆研快喘不过气来了,他才放手。脸上又恢复了刚才那般阳光的笑意,“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
“炸土豆,土米粉,还有醉虾!!!”
“瞧你那点出息!就这点要求?!”,梁易槐揉了揉她的头发,自然地撑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扣在自己的臂膀之下,“就不能吃点好的?!”
就算她想吃五洋鳖九天月,他也会给她弄来!
可沈歆研却摇头,“人在他乡,最难将就的是我的胃!想死家乡的小吃了!赶紧带我去吃!”
“行,走吧!”
两个人并肩而行,十指相扣,如小时候一样的亲密无间。
只余下身后沙滩上那两串深深浅浅交织在一起的脚印
沈歆研在老家香洲玩了一个星期时间。
年轻的时候,人总是可以为了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抛弃自己的故乡——或许是为了爱情,或许是为了事业。
那时候总觉得故乡随时都在原地等着我们,永远不会改变它的模样。
可等到经年之后,再度回首,没有任何一处能够带来故乡一样的安全感和快乐的时候,却发现故乡已经不复记忆里的模样,就连它的四季,也开始渐渐变得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