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半,高寒被上官茗茗叫醒了。
看她的脸色好像没被昨晚的蹂躏害得太惨,高寒放心了。
结果和郝忠一通话他才知道,原来郝忠早就在博彩案件调查科等着自己了,高寒赶紧出门。
这次是四个人同乘一台面包车去的检察院,有三个警察“陪同”
。
看起来那两个扒仔应该一直被扣押在这里,蓬头垢面的。
大陆审理案件的部门是法院,澳门却在检察院,很是让人有些搞不懂。
车子拐来拐去,高寒发现这些政府机构竟然都在狭窄的巷子里,主要街区全被娱乐场占据了。
那两个扒仔一直不与高寒和郝忠对视,确实,逞凶斗狠他们只能成为这两条东北汉子的手下败将。
检察院候审区里至少坐着上百人,一直到下午一点才轮到高寒他们开庭。
上午的这段时间两个扒仔一直被关在笼子里,高寒和郝忠则坐侯审区的蓝色塑料椅子上,渴了饮水机里有水,一次性纸杯一摞一摞地摆在那里。
简易法庭确实够简易的,小房间也就二十平方米,房间两侧分别坐着一名年轻的女书记员和一名瘦小的男律师。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女法官身穿黑色法袍,头戴羊毛头套,站在审判席后面,表情庄严。
那两个扒仔在哪里开的庭高寒和郝忠没看见,但郝忠进的就是这间小法庭。
他进去十五分钟就出来了,高寒还没来得及听他说完受审过程就被书记员喊了进去。
小小的法庭中间放着一把椅子,是让受审者坐的。
女法官的气质很不错,及颈短发温暖地托捧着姣好的面容。
她干脆地问:“高寒先生,您确定能听懂普通话对吗?”
高寒回答:“对!”
女法官又说:“我会与法庭为您指派的律师先生说粤语,因为他听不懂普通话,您有问题吗?”
“没有。”
“那好的,请您按这张纸上的内容宣誓。”
说完,她让书记员递给高寒一张打印得很正规的A4纸。
高寒起立,按纸上的内容大声诵念,大概是:“我宣誓,现在所说的话真实客观,绝不作伪证……”
之类的。
这时高寒才知道自己是以证人身份出庭的,稍稍有点微悬的心彻底放下了。
接下来法官宣读了案件经过,让高寒核对了提审笔录。
最主要的环节就是询问高寒是否借给郝忠二十万人民币的事情。
经过高寒肯定,法官最终认同了。
庭审完毕,高寒只比郝忠多用了十分钟。
半个小时后,判决书下来了。
内容先是叙述案件经过,然后判处:陈某某,陈某某,驱逐出境,两年内不得入澳,不得接触郝忠本人及其家属。
判决书每人一份,确定没人上诉后签字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