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查回来,看到这一幕的瞬间差点当场死机。
最后它默默的关了机。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系统不想看这种东西!
沈季的世界是理性的,他的规则有很多,他的顾虑也有很多。
身为记者、身为一个单独的没有后背的人、身为需要立足于世界的人,沈季要成为一个成功者,他必须优秀,也必须足够勇敢。
他报道过太多太多的事件,也看过太多太多的人情冷暖,资本与人性的伪装。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将自己交给另一个人。
并真心的认为:这是爱,而不是掌控。
沈季的身高很高,虽然比黎知厌差了一点,但依旧优于大多数男人,漂亮的肌肉覆盖在他的腹部,因为是污染物的缘故,他的皮肤如同晶莹剔透的琉璃,在灯光下发着光。
淡红色的两点因为被大力摩擦过变得艳红起来,更是显得如同宝石一般好看。
“黎无厌!”沈季咬牙切齿,“别碰那里!”
“很敏感吗?”
黎知厌亲了亲他的额角,声音里满是诱哄,“但是它好漂亮,我好喜欢,真的不可以吗?”
“真想把你踹下去……”
“不要。”黎知厌吻着他的耳侧,“我想爱你,也想你爱我。”
爱是名词,也是动词。
黎知厌白色的发丝垂在沈季的皮肤上,因为汗湿粘在上面,带着一点毛扎感。
但沈季已经完全无法在意这些,他忍不住闷哼出声,手指用力抓在沙发垫上,因为难以控制的情绪他身上的污染在爆发、泛滥,泄露出的污染将整个房间都变成了蘑菇的天堂,沈季的发丝也在不断的拉长。
于是在晃动中,黑白两色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如同从一开始它们就是一体。
最后实在是控制不住,沈季一脚将黎知厌踹出去,黎知厌嘶了一声,过于欲求不满让黎知厌的攻击性都出来了。
“这里太小了。”
黎知厌起身将沈季抱起来,就这么从沙发转移到床上。
沈季想躲,但是被他攥住了脚踝。
之前缠绕在他脚腕上的小蘑菇还没有离开,于是黎知厌就看到了他脚腕上的蘑菇环。
在那一刻黎知厌觉得自己可能坏掉了,否则为什么会觉得这一幕简直瑟禽的要命,这根本就不符合黎知厌这个人的人设。
最后还是克制住了自己,黎知厌放下沈季的脚踝,而是抓住了沈季的手腕。
他珍重的在沈季的手腕上吻了一下,沈季仰望着他,他轻轻的喘着气,并没有拒绝。
于是黎知厌继续从手腕吻到他的指尖,沈季的无名指上还带着他的名字,黑色的字迹一览无遗。
他的名字,是他的。
“沈季。”黎知厌道:“我喜欢听你喊我的名字,你再喊两声。”
沈季无奈的看了他一眼,“你这人真烦。”
“不烦。”黎知厌锲而不舍,“再喊两声。”
沈季没有受住,最后还是喊了。
“黎知厌。”
“……黎无厌,给我慢点!”
凌晨,沈季披着浴衣坐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