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过细致询问当事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从而公正地主持公理。
结果,他都听到了什么?
阿尔弗雷德点点头,肯定道:
“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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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不同。
在美国,法官秉持的是中立、消极的态度。
他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
因此庭审的推进,靠的是双方律师的激烈对抗。
顾安:都快看不见法官的存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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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美国,陪审团制度也被广泛应用于民事和刑事案件中。
对于陪审团制度,顾安就觉得很离谱。
从普通公民中,随机挑选陪审团成员。
刑事案件,由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
在庭审中,也由陪审团负责认定有罪还是无罪。
只有在确定有罪的基础上,法官才会依据法律进行惩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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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安:“让一群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进行审判,阿尔,我不理解。”
在顾安看来,司法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
在中国,司法权独立行使,不受其他机构民众的干扰。
阿尔弗雷德解释道:“约书亚,陪审团制度是司法民主的体现。”
一方面,能有效避免法官独断专行。
另一方面,相较于法律专业人士,陪审团成员往往更容易设身处地理解被告的处境,从而作出更宽容的裁决。(刑事案件)
对此,顾安忍不住发出灵魂拷问:
“可他们真能保证审判的客观公正吗?”
阿尔弗雷德:“理论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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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陪审团制度中。
陪审团成员不会有加害双方当事人的意图,所以能够保持客观公正。
只要双方律师能将所有证据条理清晰地呈现出来、把事实真相完整地摆在陪审团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