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觉那笑有点过于□的意味,看着凌素素和吉祥那绯红着脸还用一种欲说还休的眼神一直瞅我,我就觉得情况不妙。
刚被提亲那段日子自己懵晕头,前段日子则忙晕头,刚才又是饿晕头,现在被这些眼神儿瞄得天灵盖生生一震,猛然发现自己抖了几下。
春宵?苦短?
想到此,不由得又抖三抖。
老处不好当。
大家懂的。
不过后头那些人又怎是马狐狸的对手,没三两下便被打发走了,随着不甚牢靠的木门嘎吱被关上,眼睁睁的看着特地加上的一,二,三道闸子被落上。
我顿时倒退了几步,一脚绊倒在床上。
马狐狸微微一笑,“娘子,红盖头是要等新郎官才能掀的哟。”
不、不行,为甚这厮今日笑得如此荡漾!
我头顶金盔,负重甚重,跑也跑不掉,只得僵着脸装孙子,“那、那就盖上!”心道拖延得一时是一时。
那张明明堪比玉人的脸越凑越近,终究还是没把红盖头重新盖上,而是把我的金盔摘了下来。然后拧过身去倒了两杯酒,一杯放到了我手中,另一杯则自己握住然后绕过我的手臂,递到自己唇边,另一只手则是紧紧握着我的腰不放。
“娘子,盖头这种俗礼,不掀也无妨。只是这交杯酒,是需喝的。”
我金盔虽脱了,但是无奈动作慢了一步,完全被他一只手半压到怀里,听着又一声娘子,只觉骨头都酸了。
不过形势比人强,只得赔笑把手乖乖的一绕,酒杯就到了嘴边,“喝!”
交杯酒的酒杯不过两只手指大的小杯儿,全然就是不够润喉的,想装醉直接睡过去?
没门儿!
眼睁睁看着马文才把自己手中的杯子往后一甩,再抓过我手中的杯子一甩,爪子便直接握上我的。
耳廓一股子暖暖的湿气,“娘子,我等今天,等了很久、很久了。”
头发被轻轻的抚着,动作是说不出的温柔,他另一只手也带着微温在我掌心轻抚,“我的娘子从青葱,等过了七年,等到了手心,都有了薄茧。这是我马文才对不住娘子的。”
湿漉漉的吻轻得仿佛碰的是珍宝般细致,“不过没有关系……七年虽久,但是我还有很多的七年,足够我把这件曾经以为回不来的宝贝好好地困在身边,呵着,捧着,不让她受一点儿委屈。这是我在牢房里答应过岳父大人的,护你一生,不离不弃。”
我伸手抹了把脸,温温热热的,是泪,“你何时见过我爹的。”
“行刑前的一天,君令已下,一切都无所挽回了。我只能给岳父送上一壶清酒,然后和之前的每日一样,与他聊聊你今天做了什么,吃了多少东西,是否还是不开怀。”
我揉了揉眼睛,“你别说了,新婚之夜,哭哭啼啼的不吉利。”
他抓住我的手,却别过头来把我的泪用舌头卷走,“无妨,我马文才不信天命,只信自己。我命由己不由天,我马家的媳妇爱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爱什么时候笑就什么时候笑,老天爷什么的,统统都管不着。”
我把床头那个头盖抓了起来,拧了把鼻子,“然后,我爹还说了什么……”
马文才把我抱进怀里,尖尖的下巴抵在我额间,“岳父啊,说的不少。但凡关于你的,都给我细细说了,从我见他开始,便每日都说,却仿佛永远说不完。他的宝贝女儿啊,爱吃甜的,最爱吃的是洛阳城内老李家的冰糖葫芦,最爱斗蟋蟀,可惜岳父怕那物什,于是你也在没养了,花了大钱买的那只蟋蟀王就这么给了街口卖芝麻饼的老王家儿子。”
“不过啊,说来说去,都只为了说一句。他家的宝贝女儿,是他护着长大的,比不得公主娇贵,但是对于他来说就是天王老子也比不上的至宝,要娶他家女儿么,也不难。就只需要记得两点便好。”
我早已泪流满面,嚅嚅问道:“哪两点?”
马文才抬起我的脸,用袖子擦了擦我的鼻子,然后手指轻轻一点估计那已经通红的鼻头,“护你一生,永不相弃。好了,娘子,我答应过岳父大人要做什么已经详细告之了,那现在,就该办点正事了,正所谓啊……”狐狸爪子一伸,把自己的发髻拆了,一翻身,“春宵一刻值千金,不是么?”
我被他压在柔软的被褥间,泪珠子还没来得及擦就想往外窜,身子没挺起便觉胸口微微一酸,一身呻吟不觉便溢了出来。
咬着牙虚着声音,我骂道:“你这无赖臭流氓……唔!”
嘴被堵上后,便再也说不出一句成调的话来了。
红绡帐暖,春宵一刻值千金?
嗯,值千金。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开于08年末,因为一时的兴起。
码至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