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坟场。
小土见那张建行卡了boss机,秦俭告诉了他密码。
“滴滴”两声,余额显示出来了。
“老大,够数!”
小土显得很兴奋。没错,孟萍交给秦俭的卡里,刚好有五万一千块钱。按照规定,李蝌蚪借了高利贷,今天必须归还五万块。如果还不上,那就先取他一只耳朵走人。
“把钱划过去!”
狼哥也感到有些意外。刚才,他还坚定的认为,秦俭丢在地上的那张卡,里面根本就是没钱的。因为,谁都不敢想象,一个丑捡破烂的秦俭,在这么短的的时间之内,就能筹集到五万块钱。
“钱过户了,人可以带走了吗?”
秦俭走了过去,用手里的刀子,将李蝌蚪手脚上的绳子,和他嘴上的胶布挑开。
“娘的,刀给我,老子杀了他!”
李蝌蚪身子还没站稳,就从秦俭手里夺过刀
子,一个箭步冲过去要刺死狼哥。
狼哥没动!
他只是悠闲地站在原地,双指夹着雪茄。他扭头对李蝌蚪猛刺来的刀子,只是微笑了一下。
“嗖”
刀子正要逼近狼哥鼻尖的时候,小木凌空一个扫长腿,将刀子踢飞了十米。
“当!”
刀子砸在远处那块墓碑上,发出清脆之响。
“妈的,拼了!”
动刀子,其实并不是李蝌蚪的强项。但就这样被轻易地踹掉了刀子,实在是有些没面子。李蝌蚪刚从地上拣起一块石头,想要砸狼哥脑袋的时候。一把冰冷的锯子,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歪头一看,握锯子的人,是小金。
小金,正是那个罗圈腿。
他是狼哥手下最能打的一个。而且,他的武器也跟别人不一样。小金不擅长用刀,也不擅长用棍子,他只擅长用钢锯。
黑色的锯子,看起来不长,大约只有三十五厘米。
但是,锯子通身却涂抹着一层淡黄色的润滑油。当然,没人知道,这种淡黄色的润滑油,其实是经过了小金细心调制的。润滑油里面,不仅掺入了少量蛇毒,而且还混合了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就致人神经麻痹的中药。这种中药,产于长白山,无色无味,很难让人觉察出来。
小金对自己手里的这把钢锯,很有感情。因为,小金从小在森林里面长大。从生下来,到他十五岁,小金从来没有一个好朋友。唯一陪伴他身边的,就是守林员爷爷。十年前的一个晚上,爷爷被一个逃窜到深林里的抢劫犯给杀死了,死的很惨。
爷爷死的时候,手里紧紧握住了这把钢锯。钢锯上面,科着爷爷的名字,也染着爷爷的鲜血。那个流窜犯,正是用这把钢锯,锯断了爷爷的两条腿,锯开了爷爷的肚子。
爷爷死后,小金整个人就彻底变了。
埋葬了爷爷,小金离开了那片大森林。他身上什么东西也没带,只带了这把钢锯。
因为小金身手灵活,悟性又极好。所以,他来到大城市后,只是经过了短短的训练,就成了一个散打和柔道高手。但是,即便是这样,小金“干活”的时候,还是喜欢用这把锯子锯子去决解问题。尤其是收账时,小金什么也不带,就带这把钢锯。
钢锯在手,谁与争锋。
“别动,动一动,把你脖子拉断!”
钢锯达人小金,说话的样子很冷漠,就像是爷爷刚刚才死去一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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