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野鸡已经腌制得差不多了,他用巧劲在不伤及鸡皮的情况下把野鸡的翅骨、腿骨、颈骨震碎,而后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一大张荷叶,将整只鸡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包好后,又在荷叶外面均匀地涂上了一层湿泥,这才终于完成了前期工作。
接下来就要简单轻松得多了,他直接将涂了泥的野鸡放入烧得正旺的灶洞之中,便不再多顾,管自己做起炒菜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医者有仁心
夏晟睿的鼻子灵光的很,闻到后院中香气传来,就知道李贺杰大功告成了,自告奋勇地跑去后院帮大厨端菜。
李贺杰让他把几个炒菜端走后,才慢悠悠地去灶洞把那团被烤的又干又硬的泥巴给弄了出来,放出神识穿过泥壳往里一查探,满意地点了点头。
拿着泥团回到屋里,唐少逸已经帮金刘氏看完了病,正在沉思着如何应对。
而屋中此时又多出了一人,是个中年男子。刚毅的脸上满是岁月侵蚀的痕迹,曾经挺拔的腰杆已被生活的负担压弯,相貌与金一鸣七成相似,李贺杰不用猜也能想到这位就是金一鸣的父亲金正了。
金正每日起早去山上砍柴采药,到正午回来吃个饭,然后下午再出去,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式的生活让人感到枯燥疲累。今日家里来了客人,让他有些意外,但最意外的还是听到了儿子的消息,连带着背脊都挺直了不少。
“伯父好。”李贺杰给人打了招呼,把泥团往饭桌中央一放,发出一声闷响。
一屋子人除了李贺杰,现在全把目光集中在了正冒着热气的泥团之上,各自猜测着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夏晟睿和唐少逸都吃出经验来了,在十方崖上的时候,李贺杰偶尔也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他俩直接把神识浸入到泥团里面,面上立刻现出了然之色,但是这样做往往也会少了许多期待中的乐趣。
金水仙之前听李贺杰说抓了野鸡,但这一桌子的菜里头并未见到野鸡的影子,不禁猜测野鸡是不是在这泥团里面,毕竟看泥团的大小,跟一只鸡的大小也相差不了多少。然而这样的做法她却是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做出来的鸡好不好吃。
“这是煨鸡,俗称叫花鸡。”李贺杰提起菜刀,用刀背往泥团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他这一刀下去,泥壳上立刻出现了一条裂缝。裂缝渐渐扩大蔓延,露出里面青绿色的荷叶。鸡肉香混合着清新的荷叶香气,争先恐后地从裂缝中跑出来,霎时间充盈了整个屋子。
屋子里一时间鼻子的抽气声此起彼伏,似要将这满屋的香气都吸入到身体里去。而随着整个泥壳的碎裂,香气也愈加的浓郁起来。
夏晟睿自觉地帮忙把桌上的碎泥块清理干净,还不忘拿起泥块嗅了嗅,露出一副迷醉的表情。
其实类似于叫花鸡的做法,有一道菜叫做“炮豚”,是李贺杰在大齐皇宫中见到的。炮豚就是用粘土把乳猪包裹起,加以烧烤,然后再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菜,与叫花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只不过炮豚更加费时费力,若不是选用乳猪的话,一个人可能还忙不过来,一般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这道菜的。李贺杰九岁那年就帮忙做过一次炮豚,累得够呛,他相信夏晟睿当时一定是有吃到的。
话又说回来,李贺杰现在的身手完全可以独立完成炮豚的制作,就是让他把几百斤的肥猪当哑铃举也不是问题,但他还是更倾向于做叫花鸡这类平民化的食物。而且若是在野外,取材便利才是第一要紧的,不管是野鸡还是野兔,都比野猪要容易搞定得多。
李贺杰挑动手指,把荷叶剥开,伴着一阵更加浓厚的香味,被煨至棕红色的野鸡终于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鸡身油润光亮,安静地趴伏在同样油亮的荷叶之上,热气缭绕之间,又似要展翅飞去,让人视之垂涎欲滴。
“大家快别愣着,赶紧坐下来吃吧。冷了味道就不好了。”
几人回过神,纷纷落座。四方小桌本就不大,现在就更显得小了。座位也是不够的,金水仙和金正父女俩坚持不肯就做,要把位子让给客人。
这样一来他们几个做客人的反倒不好意思了,最后三人把两张凳子并在一起合坐,总算是让出了一张凳子给金正。
坐定之后,唐少逸摸出一把匕首就要去切鸡,却被李贺杰制止了。
“叫花鸡要直接拿手掰着吃味道才好。”李贺杰说着,掰下一只鸡翅递给夏晟睿。
夏晟睿接过就啃,也不管李贺杰的爪子干不干净,当然,如果这鸡翅是唐少逸递过来的,他肯定会嫌脏的。
大家看他大快朵颐的样子,忍不住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把双手弄得油腻腻的。
金水仙掰下一只鸡大腿放到金刘氏碗中,自己却拧下了没什么肉的鸡头。
金正撕下一块鸡胸脯塞进嘴中,突然发出“啊”的一声大叫,但随即又紧紧地闭上了嘴巴。
“爹,怎么了?”金水仙抓着鸡头,一脸紧张的问道。
金正快速嚼了几下,把鸡肉咽下,尴尬地笑道:“没什么。是这鸡实在太好吃了。”
夏晟睿看着李贺杰给自己也掰了一只鸡翅,笑着撞了撞他,“你看咱俩这算不算比翼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