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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时间回到一天前。

经过对李颉的详细研究,谢枳总结出击败的几个难题:

首先,李颉是个实战经验非常丰富且极为警惕的人,这说明和他的对决一定会陷入拉锯战;

其次,他没有办法找到李颉的本体,拉锯战最后会变成无意义的消耗战,他会被耗死。

所以要打败李颉,必须要解决这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谢枳已经有了想法,但第二个问题还没有头绪,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碰到了马妙。

马妙正蹲坐在餐厅的地板上,在给他的助威横幅设计新的slogan。

“来都来了先打为敬!”太不够霸气,“永不言败”又显得很没新意,马妙正苦恼着,看到谢枳于是让他给自己构思个slogan。

谢枳不擅长这种事,要是他来设计,绝对会很中二滑稽,还是算了。

不过这时他看到了新的横幅,不同于之前的红底白字,这次是镭射荧光的,银色的底面,在光下能呈现出五彩斑斓的梦幻色彩。

马妙的意思是这样在人群里不仅更显眼而且酷炫,从前的红底白字太老土了。

于是受到这张横幅的启发,谢枳闪过一个脑洞:他为什么不可以突出李颉的分身,让它显眼到无法忽略呢?

有些荧光肉眼无法看见,因为会在日光下会受到强烈的紫外线或者蓝紫光干扰,但只要戴上特殊的镜片,过滤掉紫外线就能够捕捉到。

这种眼镜非常好买,谢枳随手下单,当天下午就到了。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怎么在不被李颉发现的情况下,用荧光粉标记分身?

最初谢枳是想藏在手套里,他看兰登天天戴个手套,粉末可以藏在指套里面。但后来觉得这样太麻烦,而且在确认所有分身前,他必须尽可能的留存体力。

所以最后的解决方案是——他需要一个又细又长且坚硬,内部中空的武器。

在教鞭、手杖、吹管等类型中,谢枳最后选择了手杖。理由是:他在论坛上淘到了一个二手货,9。9包邮!据说是某个喜欢玩cos的军校生退圈后大甩卖的!

这根手杖非常细,正好适合谢枳对它进行改造。作为全家唯一的男性,谢枳的动手能力非常好,他家院子从前有个秋千,就是自己亲手打的。

以手杖作为武器,凭李颉那么警惕的性格,肯定会猜测他里面有没有装着杀伤性的武器。他会觉得是利刃,会觉得是暗器,也可能还以为是迷药。

然而实际上都不是,手杖里只有毫无威胁的特殊荧光粉末。

控制按钮就在掌心与手杖的接触位置,随着每一次攻击,粉末会沾在分身表面。被荧光标记后,20个分身在谢枳眼里就像是脸上写满了“我不是李颉”的人机。

他一一排除,最后抓住本人。

但这个手段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李颉混在分身里对他进行攻击,谢枳的荧光标记就会落在本体身上。他的判断就会失误,错失抓住本体的机会。

但谢枳知道李颉不会的。

他的谨慎,是他最大的弱点。

李颉忽然感觉到被一种强烈的攻击欲锁定,就像是暴露在阳光下,被枪械红点瞄准的颤栗。他瞬间看向谢枳,后者的目光精准地看着自己。

他骇然僵住。谢枳找到自己了!

李颉不敢置信,自己到底是哪里暴露了行踪?谢枳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到自己!?

不等他找出答案,谢枳快步朝自己冲过来。他的身影灵活地躲开那些分身的进攻,让李颉想到一条从山谷缝隙间穿流过的小溪,水流速度很快,非常清澈,哪怕山谷巨石再坚硬也阻挡不了水的力量。

他如流水直抵自己面前,李颉立马避开闪躲。

绝对不可以让谢枳碰到自己!

李颉完全坚信这一点,他竭力闪躲,哪怕自己在这场对决中看起来有些狼狈。但李颉知道自己还有极大的胜算,因为谢枳在之前和分身的对决中已经消耗掉了很多体力,凭他现在的情况,是无法和自己抗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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