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跟她搭档的伴郎是凌惊弦,她总有种心脏加速乱跳的感觉。
跟别人一想起凌惊弦,就想到打破立顿新纪录的高考状元不一样,花渐浓脑子里挥之不去的是凌惊弦的鞋带。
以及,少年那漂亮的脚踝。
跟他搭档,那得提前走一遍流程,练习一下。
现在是春天,她穿了件网纱的两件套,露出修长的脖子和漂亮的锁骨,下面是一条修身牛仔裤。
凌惊弦的时尚感不差,穿了今年流行的拼接色衬衫,郎艳独绝,气度翩翩。
拼接的,不规则的衣服,这对于喜欢整齐的强迫症来说,简直要命。
花渐浓好想给他重新换一件衣服,当然,也就是想一想。
只能尽量不去看他。
凌惊弦纳闷,知道这段时间要见她,他还强制性改了夜间熬夜的习惯,特意将一张脸保养好,今日再三确定状态良好,才开车过来的,她一眼都不看自己?
花渐浓低垂着眉眼,没管住乱瞟的双眼,又发现凌惊弦的穿的袜子有点不整齐。
“花渐浓?花渐浓?”
“啊?你说什么?”花渐浓思绪被拉回,一双绿色的瞳仁盯着他,看主持人过来,她以为,“要练习了吗?”
凌惊弦吞回到嘴问最近状态的话,点头,“嗯,我能叫你渐浓吗?”
“?”
“以后我们两家就是亲戚了。”
“好,”对哦,连名带姓喊显得生疏,“惊弦哥。”
凌惊弦长这么大,不是没人喊过他哥,但那都是妖艳贱-货想要图谋他的美色或者想攀附凌家而喊的。
这一声惊弦哥,仿佛是丘比特的箭,刺进他心脏处,溅出来的都是粉色的爱心。
云莳跟谢延坐在婚礼的主角,也步量了一下红毯步数。
婚宴酒席安排、婚礼司仪、灯光音响、宾客落座,谢延跟云莳都会亲自跟进,虽然累,但乐在其中。
只有两人的时候,谢延给云莳揉酸痛的脚,“我总是有种不好的预感。”
“什么?”云莳觉得她家霸道蟹有时候比女人好多愁善感。
“说不出来,感觉好不真实,从明天开始,大家都会知道,你是我的谢太太。”
“觉得我太容易得到?”
“怎么会?”谢延拉着她的手,看着她无名指上那颗钻戒,那是他送给她的求婚戒指,钻石耀眼无比,“等这一天等了四年了。”
从她十八岁就开始计划,四年了,她终于披上洁白无瑕的婚纱,要嫁给他。
一股无名的感动如浪潮席卷他。
不顾这里是公共场合,他低头亲了她一下。
如果他不是那么的神圣,云莳准会觉得他耍流氓。
练习完后,凌惊弦开口,“渐浓……”
“渐浓。”
谢泉逸在喊花渐浓。
“大伯,叫我干什么?”花渐浓迎上去。
“待会一起吃饭,”谢泉逸看见凌惊弦。
凌惊弦立马挺直腰杆,像是看岳父大人,也跟着喊了声大伯。
“哎,待会一起吃饭啊。”
午饭的时候,凌惊弦跟花渐浓隔了一个位置,他有点着急,给云莳使眼色。
云莳扯了扯谢延的衣角,小声咬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