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飘散无痕。
良久,前得意者卑微发问:“你喜欢郊区?”
原本想着市区的房子更保值。
但如果自家前任喜欢郊区,那也不是不可以都换成郊区。
“郊区确实环境好些。”
白茶再度被成功带偏,开始认真比较着市区和郊区的优劣。
“尤其对经常宅家的人,居住环境比交通便利应该更重要。”
她这倒是为凌清冽考虑。
因为凌清冽是网络写手,看样子也是专职的。
估计平时宅家比较多。
对于宅家写手来说,市区的交通便利确实没那么所谓。
还是郊区的居住环境更香。
作为一个多年蜗居老破小的人,白茶是很羡慕优质居住环境的。
清新的空气、干净的环境、人相对稀少的绿荫小道,才是最香的。
脏乱差的环境,和一出门就是满满汽车尾气的街道,她是真的受够了。
更何况,作家,应该更需要幽静些的环境吧?
凌清冽不知道白茶是在考虑她。
如果知道,肯定当场乐到起飞~
不过,哪怕不知道,既然白茶说了,她就会认真考虑。
不,不是认真考虑,是直接拍板,当场付诸行动:“你说得很有道理。
我马上就去郊区买套别墅。
这样,你跟我一起去,看喜欢什么样的?咱当场挑了就定下来。”
“哈?”
白茶再惊。
凌清冽重新得意。
别墅!
厉害吧?
快夸我。
然而,震惊的白茶,此刻只在疑惑一件事:“你刚不是说,我现在不能到处跑吗?”
漂亮!
这问得太好了。
好到凌清冽都没法回答。
这一刻,凌清冽终于对蠢美人设有了深刻的认识。
美是真美。
但蠢,也是真蠢。
这种“蠢”
,不只体现在智商上,还体现在情商上。
任何场合,她都能精准抓到尬点。
而且永远不会让对方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