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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文小说>玫瑰之争短篇陆向榆 > 第29部分(第3页)

第29部分(第3页)

一兴奋,恐惧什麽的全抛诸脑後,举著烛台快步走过去。

下一秒,我僵住。

已经不能用恐惧来形容我此时的情绪。因为,我已经失去了用尖叫来发泄的能力,只能呆愣愣地紧盯著眼前的东西……

这、这还叫人吗?

明明是人的形状,而且,应该是个男人,可是……

黑红的皮肤上伤痕累累,外翻的皮肉有的已经腐烂招蛆;整个身体瘦的只剩下骨头;头发很长,被血还是什麽结成一块一缕的;脸盘挺大,没有眼睑,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直愣愣的看著我;鼻子也被削去,幸好嘴唇还在;只有一只耳朵,少了一只胳膊;上半身除了纵横的新旧伤疤,就是突起的两排肋骨,随著那人时有时无的呼吸,一上一下,一上一下……

双脚虽然健在,但十趾不见踪影,伤口化脓流出粘稠的肉红色液体; 最让我不知作何形容的是……是他的下体,那里,只有一个扁平狰狞的黑红色的伤疤!

“呕──”我终於忍不住,倒地呕吐起来。

烛台掉在地上,只有最上面一根蜡烛还燃著,微弱的烛光让整个空间更显阴森可怖。

身体因为恐惧而发抖,我顾不得自己是不是沾到地上的秽物,也顾不得这里是不是充满恶臭,身体发软的我,此刻除了本能的呕吐和颤抖,脸昏厥的力气也没有了……

“嘶嘤……嘶嘤……”

突然,那“人”激动的挣扎起来,嘴里口吃不清的发出“嘶嘤嘶嘤”的声音。

我不知道看起来像个活死人的他竟然有这麽大的力量,支撑他的十字木架都被他挣扎的晃动起来。

他使劲伸长脖子,向我的方向探著头,没有眼睑的两只眼像是噩梦一样的盯著我,那里面的目光让我忘记了呕吐,“啊──”我终於喊了出来,然後,我如愿的陷入黑暗。

我在噩梦中惊醒。

仓皇四顾,是我穆敬铭给我安排的房间。

不知道我是什麽时候、被谁带出地下室的,但无论是谁,我感谢他,由衷的感谢。

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下来,身体也应该被清洗过了。

整个房间灯火通明,只有我自己。

我勉强撑起自己的身子,下了床。

双腿还是发软。

但是我不能停下来,我必须给自己找些事做,否则,一停下来或者闭上眼,地下室那恐怖的一幕就会在眼前浮现。

打开房门,我扶著墙走了出去。

满屋目的的走著,甚至开始可以欣赏走廊里被我一直忽略的装潢。

墙上的油画,都是真品,且件件价值不菲。

墙面上若有若无的哥特式浮雕华丽而张扬。

天花板上吊著水晶吊灯,很大很亮。

脚下的羊毛地毯,花纹精美,触感柔软。

脸上湿漉漉的,我抹了一把,全是泪。

我不敢去想心里的人,我怕一想起他们,我会更加脆弱。

沿著楼梯下了楼,我要去厨房找些东西吃,以前小爱说,不开心的时候就使劲吃使劲吃,把烦恼统统都吃掉,然後心情就会变得很好很好。

对,我要使劲吃。

“是你做的?”刚迈下最後一级楼梯,穆敬铭阴沈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脚下一颤,跌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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