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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火焰是我最喜欢的玩具(第3页)

(全体)小龙女女女呢(光辉女郎):行了,打完快回来吧,对了方恒,你什么时候才能到家啊,我在你家等好长时间了呢?

卧槽,卧槽,卧草草,这是个神马情况!

听这口气,这妹子居然还是认识哥的,现在还是在我家,这是个什么情况。

等等,有杀气!

四双充满敌意的眼睛注视着自己,一双双眼珠子弧度大小,尼玛瞪得比牛眼都大啊!

“你是故意的吧!”

“不是,绝对不是,这种五杀我们的凶手,人人得而诛之。”

“真的不是故意送妹子?”

紧逼ing……

“真的不是,我不记得我认识这个Id,他说是妹也不能全信啊,万一电脑对面坐着的是个抠脚大汉呢,你看那最少单身三十年才能练出来的极限手……”

“哎,他知道我家,说不定是我表弟那家伙呢,兄弟们,先走一步。”

情况不对,还是找机会走为上计。

对天誓,那个Id叫小龙女女女呢的家伙自己绝对不认识,不过他说在自己家待着,差不多就可以断定对面抠脚大汉无疑了,就是不知道是谁。

恩,今天我妈应该还在家,打个电话问问不就得了。

方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嘿,没电了,这也是有够巧合的。方恒那个无奈啊,这附近比较空,所以也没有几个出租车路过,想打车只能往大路上跑。

哎,突然想起来,现在这时间点儿地铁应该不挤啊,干脆多走两步,坐地铁回家吧!

地铁站不算太远,因为这条街道差不多都是因为地铁站的缘故才能建起来的,所以距离地铁站总站非常接近。

也就差不多走了五分钟的路程吧,方恒就到了进站入口。

有悠扬的乐声传来,是口琴声。

方恒小时候曾经学过这种乐器,所以他记得还算清楚。

众所周知,口琴并不算是那种非常优秀的乐器,音质和音色方面相比较竖琴古琴之类的大型乐器差距非常大,更不要说那被称之为乐器之王的钢琴了。

所以说,如果真的是喜欢音乐的话,很少有人去专注于口琴的练习。

方恒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独自坐在角落里表演的‘艺术家’,是的,不同于那些专门在上下班的时候边弹边唱的吉他手或者流浪歌手。

身材娇小的小乞丐,就只是静静的吹着她的口琴。

嘈杂的人,听不懂更深层次的内涵,而现在,方恒能听懂,能听懂她内心的悲伤,能听出那隐隐约约存在的坚持。

心,被触动了。

方恒觉得自己的手背上微微一痛,抬手看去,却是什么也看不到。

“这个,给你的,你的音乐,很动听。”

女孩抬起头,露出那张可爱的俏脸,停下了表演,比划出了一个手势。

方恒知道,那是‘谢谢’的意思。

一辆地铁进站了,方恒上了车,最后深深地看了眼仍旧低下头专心演奏的‘艺术家’,把她的音乐,深深地印在了心底。

不知道为什么,那浮躁的心,却渐渐的平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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