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书法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可与眼前这字一比,简直就是涂鸦!
这……这怎么可能?
这种神仙风骨般的字体,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她忍不住了,声音带着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崇敬和颤抖。
“赵郎……这……这是何种字体?奴家……从未见过……”
赵锋笔尖一顿,头也不抬,随口道:“自己瞎写的,就叫赵体吧。”
瞎写的?
赵体?
楚惜水差点把手里的墨锭捏碎。
若是瞎写都能写出这等风骨,那天下间的书法家,都可以投笔自尽了!
赵锋当然不是瞎写。
这是瘦金体,是他前世作为历史系博士,闲暇时最爱临摹的字体。
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个农家少年,自然不敢暴露自己识文断字。
还是后来陈卿舒和叶芷怡到了家中,他才借口跟着两位大家闺秀学习。
结果,他这“一学就会”的本事,让陈卿舒和叶芷怡惊为天人。
连连感叹他若生在太平盛世,必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一封家书写完,赵锋看着信末的空白处。
略一沉吟,笔锋一转,又添了两句。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写罢,掷笔。
全篇,一气呵成。
而一旁的楚惜水,在看到最后那两句诗时。
整个人如遭雷击,彻底僵在了原地。
她呆呆地看着那十个字,只觉得一股苍凉、厚重而真挚的情感扑面而来,狠狠地撞在了她的心上。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好诗!
不,这已经不能用好来形容了!
这是足以流传千古的绝句!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
这一刻,在她眼中,他不再是粗鄙的武夫,不再是凶悍的兵痞。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