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太平只是一方面,其余方面如果足够出色,也是很能吸引人的。
“你,你放开,这样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沈婉钧脸色瞬间绯红。
“呃,去,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陈暮连忙摒弃不好的想法,连忙问。
这要擦枪走火,那自己这辈子,恐怕就得认投了。
这可不是自己翻脸不认人,当陈世美就能行的。
那人家被欺负了,自己转身就走了,那人立马去告自己流氓罪,自己就要吃枪子了。
同居什么的情况,在这时代,那是千人唾弃的。
穗软说浸猪笼这样的事情,现在少见了。
但是活活打死的事情,还是有的。
“今天晚上,我们同学聚会,也是一次告别会。他们说可以带、带个人过去,我不想太孤单,所以就找你了。那个,你晚上记得穿精神点!”说完,沈婉钧捂脸跑了。
这话语里的意思,说的再明白不过了。
她就是对陈暮动心了。
之前只是有好感。
因为有好感,才会帮陈暮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账,才愿意去帮陈暮想办法去平账。
但她没有开口去捅破这层纸。
因为她是女生,这年头,哪有女生先开口的。
但是,在经历了绑架事件之后,陈暮的英勇,如同巨石砸破古井的水面,让她再也难以矜持。
所以,借着这次同学聚会,她就捅破了这层纸。
陈暮头疼。
这个,这个,哎,走一步看一步吧。
总不能自己直接拒绝吧,那人姑娘家家的,多伤心。
再说了,其实沈婉钧也很漂亮,身材除了没胸,一切都很完美,皮肤白皙,肌肤细腻,还天然带着一股体香,这大晚上要抱在怀里睡觉,那香喷喷的。
这让陈暮直接推到别人怀里,那不行。
但陈暮可真没想结婚啊。
算了,不管了,还早呢。
陈暮不再去多想。
至于晚上穿什么?
陈暮看看自己这一身的港式t恤,不换了。
那么热的天,让自己穿衬衣,再弄一件中山装,那非得热死不可。
陈暮没那么有病。
1979年盛夏的京城,蝉鸣在梧桐树上此起彼伏。
陈暮站在京西宾馆的镜子前整理领口,虽说没听沈婉钧的建议换上中山装,但他特意将那件港式
t恤熨得笔挺,又把帆布鞋擦得锃亮。
至于这次沈婉钧同学聚会的地点,好巧不巧,就是京西宾馆。
毕竟这年头,京城上得了台面的就是这了。
再往上,就不是他们这些学生能企及的了。
哪怕这些学生之中,也有一部分家境不俗。
但那些地方,依然不是他们可以去的。
推开包间门时,热浪裹胁着喧闹扑面而来,二十几个年轻人围坐在圆桌旁,搪瓷缸里泡着的浓茶升腾起袅袅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