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平尔同样也是涉嫌诬告陷害罪。
她多半是从犯,在这起共同犯罪行为中,起到的作用相对更小一些。
按理来说是可以相对从轻处罚。
但是!
傅平尔的身上却有其他情况:
其一,傅平尔是在涉嫌另外两个刑事犯罪(寻衅滋事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提下,于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这属于累犯,是从重情节;
其二,傅平尔诬告陷害之人,是她前两个案子的被害人,而她这样做,就有明显的打击报复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的倾向,同样是从重情节!
基于此……
单就诬告陷害罪这一条罪名来看,傅平尔的判决估计不会比庞巧莲轻到哪儿去。
再加上前面两个罪名……
数罪并罚之下,只能说未来可“期”。
有期徒刑的“期”!
……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庞巧莲和傅平尔这母女俩,被警察从调解室带出去之后,直接就转了刑拘。
接下来,她们肯定是要接受讯问。
直到把诬告陷害的案子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后这个案子就会从派出所这边,移交给检察院。
再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向法院提起公诉。
可狱而可囚的霉嚎生活,在向她们招手。
至于林北,
他就更简单了,配合着做了下笔录,把监控视频靠背留给警察,然后就离开了。
要不说公诉案就是省事儿呢。
接下来有公检法一条龙服务保送入狱,根本不需要林北过多操心。
他只需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调查。
以及,
作为被侵权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这一点,并不需要林北单独去起诉,只需要在检察院的起诉书里进行提现即可。
总的来说,
林北是很清闲的。
需要做的事情很少。
接下来,只需要静候佳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