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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青天大老爷(第3页)

在诸多仪鸾卫的簇拥下,朱云峰大摇大摆地穿过大通街,来到了这栋连绵豪宅门外。

此刻大门打开,内外侍卫把守,他跨入其中,就看到进门就是个巨大的庭院,庭院十分宽敞,有影壁,有草坪,林木森森,绿化非常不错。

从前庭顺着青石板铺成的道路穿过两侧花坛、林园以及一道拱门院墙,走了近百米才到气势恢宏的前厅。

前厅挂满了名人字画,摆了很多名贵家具。

再自前厅至中庭,过中庭到了后院,才发现这般奢华,有假山、池水、拱桥、竹林,各类偏厅、侧房、亭阁、楼台不计其数,甚至连养马的马厩都有。

而在后院荷花池边的空地上,摆满了一箱箱的赃物,金银珠宝成堆,名人书帖字画也有不少,还有各种珍奇古玩。

朱云峰心心念念的青花瓷竟然有一对,这可是连老朱都没有的好东西啊。

“好家伙,这儿居然还有那么高的金佛?”

朱云峰目光看去,就看到在地上还摆着一尊二十多厘米高的金色佛像,恐怕即便是融成金子,也得值个几百万吧。

“殿下。”

毛骧拿过账目,随手翻开一页道:“经过初步点算,胡惟庸这些年贪污受贿,金子达二百三十八两,银子有四千六百九十五两,铜钱有三万八千六百二十一贯。”

“这老小子居然捞了这么多钱,我这辈子最恨贪污的了,我一定启奏太子殿下,将他的尸体五马分尸,剁碎了喂狗。”

朱云峰蹲下来,顺手摸了个金元宝拿在手里掂了掂,恨恨不平地说道。

TM的。

自己辛辛苦苦,给老朱做中间商,才TM的赚几个钱?

而且农业公司的支出也远超自己想象,自己忙前忙后,恐怕第一季度那点存款就得用完,啥都捞不着。

胡惟庸这老小子坐在家里就把钱挣了,真是气死个人。

“额”

毛骧听到他说五马分尸,就觉得浑身一激灵,又翻开下一页,里面数据更加详细,连忙说道:“殿下,卑职看错了,胡惟庸的家产应该是一千二百三十八两金,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五两银,铜钱是十三万八千六百二十一贯才对。”

“啊?”

朱云峰大惊,然后更加生气道:“我一定要启奏太子殿下,将他的尸体剥皮充草,知道什么是剥皮充草吗?”

“不知道。”

他确实不知道,明代史书以及同时期的野史、杂记都未记载过朱元璋剥皮充草,连清朝修的《明史》都不存在,只在清代一些民间野史当中有记载。

正史当中朱元璋对待贪官最严重的刑罚就是凌迟,一般就是斩首示众。

所以真正来说,毛骧确实不知道这般酷刑。

毕竟杀人不过头点地,剥皮充草费劲了点。

朱云峰扭过头上下打量了一下他道:“就是把他的皮剥下来,里面放稻草。

而且是要在人活的时候剥皮,剥的时候人是会痒的,你现在觉得痒不痒?”

“痒,卑职不仅觉得痒,还觉得浑身发毛。”

毛骧打了个寒颤,不迭又翻开下一页,声音已经有些颤颤巍巍道:“殿下,卑职这次看清楚了,胡惟庸的家产是一万一千二百三十八两金,十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五两银,算上宝钞总计三十三万八千六百二十一贯!

如果再加上他名下的田地的话,总价值应该在一百万贯左右。”

“你确定看清楚了?你小子没在里面贪吧?”

“卑职真没有,是每一页记载的数据不同,第一页是初步,第二页更多,第三页是最终统计,卑职是个粗人,哪里知道算账的总计数放在了最后。”

“原来如此,TM的这死贪官,恐怕国库都没这么多银子吧。”

朱云峰气得牙痒痒。

明初时期,朝廷官方汇率是一两黄金兑换四两白银,一贯洪武通宝等于白银一两。

这样光现金就价值50万两白银左右。

说句实话,在大明的贪官里算是比较清廉的了,严党贪起嘉靖的钱来可是百万百万的贪,严世蕃的家产黄金三万多两,白银二百多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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