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我在妖界当律师的那些年免费阅读全 > 獬豸(第2页)

獬豸(第2页)

听完判决之后,兰青青沉吟道:“这样吗……”

不得不说,这份判决,从头到尾都是漏洞,漏洞与漏洞连成一片,竟然逻辑自洽了起来,让人第一眼看上去,还以为这漏洞是什么特殊的设定一般。

如果这是一份由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她早就拽着委托人把整个司法系统都告上一遍了——这么极品的判决书,看一眼造成的伤害都值得她为委托人争取国家赔偿!

不过,这却是一位完全不了解现代法治精神的法官出具的判决,她要让另一个,或许也对法治精神一窍不通的法官明白,这份判决是极其扯淡的。

所以,她不能仅仅在上诉申请中写上一行大字:已阅,狗屁不通!火葬场文学在晋江发发就行了,不要写进生死簿里。

虽然她很想这么做。

她得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一字一句地把这份判决的不合理之处解释给那位司命仙君听,并且说服他,让他同意改判,或者至少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的精彩之处,就是律师说服法官的过程。

不过,根据法系不同,说服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冥界与天界,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呢……”

她喃喃自语。

白素素疑惑:“什么?”

兰青青回过神来:“哦,就是以成文法为法律渊源和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区别。”

白素素更懵了。

见自己已经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白素素依然不懂,兰青青于是拿出了自己对委托人的敬业态度,耐心地解释:“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在大陆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法律条文中来的。法条怎么规定,他们就怎么判决。

而在海洋法系里,法官心中的法,是从判例——用入乡随俗的话来讲,XX案例精神——里来的。因为某法官曾经在某案中做出如是判决,所以我也效仿他的作为。

兰青青觉得,天界和冥界遵循的,未必是大陆法系。

因为大陆法系需要一套周密严谨的法条作为依托,而天冥两界,显然是不会存在这种东西的。

但凡是个上句接得上下句的法典,都不会允许法官做出判盗窃犯三世劳改的判决。

连约法三章都只是说“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就可以了。冥界的法制建设连约法三章都不如!

兰青青严重怀疑,由于管辖权的混乱和法律人才的缺失,天界和冥界至今都没有一套明确的成文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