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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部分(第1页)

做…爱带套了吧?带套了吧,傻逼了吧,回家媳妇不适应了吧?结婚了吧,傻逼了吧,人生不再有乐趣了吧?结婚了吧,傻逼了吧,从此开始找情儿了吧?……”

“傻逼!”我跟着节奏也低吼了一句,卖力的Solo起琴来。我是主音吉它。

头发花白的胖老头儿一身灰色西装,脖子上系了一个可笑的粉色领结,一本正经的站在远处的花门下,一看就是一个为老不尊的腐败份子。我鄙夷的看了眼新郎,继续solo着我的吉它。

随着司仪亢奋的声音,我一抬头便看见一个穿白色婚纱的姑娘手挽着一个看起来和新郎差不多岁数的男人的手臂从远处走了过来。

看见新娘的那一刻我差点儿崩溃,合弦也就弹错了好几个音,还是小四儿和杜革一直小声儿的叫着“老默儿,老默儿”的,我才再次集中起精神来。

新娘长得并不像咩咩,甚至没有一点儿相似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新娘我就一下子想到咩咩,从那一刻我才感觉到了危机感:咩咩也许会嫁人啊!咩咩会不会已经嫁人了?那个老头儿能老婆去世半年就再婚,而我和咩咩分手已经一年多了啊……

不是没有谁能爱谁一辈子吗?我脑子里的声音开始打架——为什么我不相信爱情,却又想要咩咩一直在等着我、爱着我?

我才是最大的傻逼!

接下来直到仪式结束,我都没缓过劲儿来,脑袋里盘旋的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咩咩到底结没结婚?

不过后来我还是努力说服了自己:咩咩一定没有结婚的——这是直觉告诉我的,如果她结婚了我一定能够感应得到,我一定会听见心碎的声音……我愿意相信我的直觉。可也是从天起,我下定决心:我不仅要娶咩咩,还一定要给咩咩一个婚礼,像样的婚礼。

为了钱我都可以在这么热的大太阳底下穿西服套装,为什么为了爱就不行呢?

直到我又听见了咩咩的笑声,我才从往事中缓过来。

“太好了!咩咩太好了!咱们今年一定结婚……对对……要有不一样的求婚,我记得的。对了,咩咩你是喜欢中式的婚礼还是西式的婚礼?咱们是不是应该先把场地订下来?哦对对,还有礼服,咩咩你说……”我语无伦次的向咩咩表达着我的幸福、我的意愿,生怕咩咩会觉得我不诚恳;我甚至开始想要马上就把场地定下来,这样咩咩就不能反悔说不嫁给我了。

“老公,那些事情以后再说。你看你啊,鸡翅吃了一脸,咱们先洗澡吧……”咩咩娇滴滴的说着,然后在我脸上咬了一口。

可是就因为那一口,我的白日梦终于彻底醒了——我,不举,是个废物。

“呃……你先去洗吧……”我轻轻的把咩咩推进了卫生间。

时至今日,我既没管杜革要来钱,也不敢向咩咩坦诚我的起…勃障碍,因为我怕咩咩会瞧不起我、然后会因为鄙夷而离开我。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咩咩留在我身边,别管是用哄还是用骗,我不能再一次失去她。我知道,如果我再一次失去的话我会死的,真的会死的。

所以这一阵子那些民间偏方中的壮阳食物我可没少吃:每餐必点韭菜炒鸡蛋、要不然就是大葱卷饼,辣椒、咖喱、芥末几乎成了每餐必备的调味料,时不常还要吃顿生蚝,虎鞭鹿茸泡酒也没少喝,对了,还有那巨难喝的甲鱼汤我也喝了不少。

可是这小一个月下来,不举没治好,鼻血倒没少流,还弄得连Andy都笑话我了——“默哥,那姐姐也太猛了吧?你可悠着点儿来,别精尽人亡了啊!你知道吧,你们男人这辈子的精…子就那么一小杯,用完就完了……”

我没听他说完就抬手给了他后脑勺一下,骂到:“你丫不是男的啊?还他妈‘你们男人’……”

“人家就是担心你嘛。”Andy一边胡捋着脑袋一边撇嘴说到。

看他这样子我打消了让他去买牛鞭的的计划,晚上的饭局结束后我让司机把我放到离小区不远的那家超市门口就下车了。

其实我今天是故意没给咩咩回电话的,我怕我告诉她我告诉她今天能早回来,她也会早早的回怕,今天晚上我是希望她在单位加班的。因为我从早晨就知道我今天的工作能早点儿结束,于是早就想好了回家熬锅牛鞭汤的,咩咩在家我倒不方便。

牛鞭汤这事儿我是无意中听见电视台两人聊天中提到的,于是便记了下来,也不知道管不管用。反正有病乱投医呗。

不过在超市买牛鞭的时候我又被人认出来了,所以我提着那一大袋子牛鞭还是觉得挺尴尬的。不过做艺人的就是要脸皮厚,这是杜革告诉我的道理,所以为了我和咩咩的“性”福,随便吧,哪怕有狗仔偷怕我也不怕。

“你干什么去啊?”这会儿咩咩正一脸困惑的看着我。

“嗯……我不是让我把那锅汤倒了嘛。”我终于想到了不和咩咩同浴的借口。

倒了?我可舍不得,趁咩咩去洗澡我得赶快把那一锅汤喝掉,能不能行,就看这一锅汤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雅安默哀

然后,默默……已经走入极端了,他还是要喝那玩意儿,555555555~~~~~~~

☆、第 165 章

“严默……”我已经把头发洗完了,却还不见严默进来,于是扯开嗓子喊了一声。可是除了我头顶花洒流出来的水声,什么回响我都没听到。

唉,严默这锅汤到底倒哪儿去了?我一边往身上抹着玫瑰味儿的磨砂膏一边想着,我其实不过想是让他帮我擦擦后背我够不到的地方。他到好,那汤倒到美国去了吧?

不过想想也是,说不定严默也觉得那东西恶心,并没有把汤倒在垃圾袋中,而是直接把它倒到楼下去了呢。以严默现在这种身份,他肯定是不可能不穿假肢只撑拐肘杖、穿睡裤下楼的了,即使他不在乎他的形象恐怕杜革也是不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所以如果他要下楼倒垃圾,一定要穿假肢、换裤子,然后下楼、再上楼,确实要用不少时间。我们普通人做起来很平常、很方便的事情,比如倒垃圾,到严默这儿时间却要被拉长一倍、或者好几倍。

其实我挺为现在的严默难过的,虽然他大红大紫了起来,说不定他下张专辑真的能够以他一直喜欢的重金属风格为主打,但是我同时却也发现了,大众的注意力还是更多的集中在严默的八卦绯闻,而不是他的音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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