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之后,他只“嗯”了一声,不置一辞。
今天是二月十九。
他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感觉告诉他,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你晓得,江湖上想做大侠的人多了去了,想找木玄虚的人,除了官府里捕快,还有试剑山庄的几位公子。他们凡事都爱出头,据说追捕了数月,全都无功而返。”找到一个路边的小肆,坐定下来,唐芃要了一杯酒,继续说道。
一路上他不停地说着话,唐潜却只顾闷头想自己的心事,几乎连一句都没听进去。
小店里一股浓浓的羊膻味,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只听得唐芃嘻皮笑脸地道:“这家熟羊肉店只怕是这里味道最好的一家了。咱们来一碗羊肉羹饭罢。这是冰糖三花酒,你尝一尝……”
他想说什么,唐芃已飞快地替他摆好了碗筷。
他只好闭嘴。
为了饮食方便,他桌上的餐具全有固定的摆法。这习惯,常常和他在一起的唐浔唐芃从小就了然于心。不论移动了什么物事,用完之后,他们都记得将它归还原处。否则也必然会说与他知晓。每到一个新地方,他们会引着他到室内外必经之处走上一圈,以便下次单独行动时易于找寻。
是以他虽盲目,在这两个人面前,却并不感到有什么不方便。
有时候,他也会感到手足无措,会为自己感到无奈与悲哀。
但这种感觉总是很短暂。
“无论你怎样厌倦这个世界,也不要放弃对它的希望。”这是父亲去世时说的话。
是啊,希望。
他黯然地想道。
“你自已吃好了,我不吃羊肉。”他微笑着道。
唐门的人都知道唐潜精于烹饪,口味极其挑剔。在自己的院子里,他一向是自己动手的。可是他并不喜欢请客,也不喜欢热闹。只有他喜欢的人,才有希望尝到他亲手做的菜。
“光是豆腐,潜叔就知道一百种烧法。”唐芃吃过一次他的麻辣豆腐,逢人就夸。以后就经常到吃饭的时间去找他,乘机混一顿饭吃。
渐渐地,唐缓歌也总是在这个时候去找自己的孙子,怀里却老是揣着一瓶酒。
“潜叔,给羊肉一次机会罢……”唐芃起劲地劝起来:“你晓得,这一碗羹饭老板故意给你很多,让你一次吃不完。临走的时候,你还得给他们二十文,叫他们再烩一次,这一趟叫作‘走锅’,若还想漉去浮油,就叫‘去尾’。走锅才是最好吃的!”
唐芃永远都要尝试新的东西。他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独自要了一个牙笋火腿,一碟梅花包子,一杯果劝酒。
刚要举箸,唐芃忽然踢了踢他的腿,小声道:“点子来了,在你左边。”
一个沉稳的脚步声,越过他们的桌子往大厅深处去了。
接着一个低沉而年轻的声音传过来:“小二,来一碗羊杂面。”
——来人显然很穷,羊杂面只要二十文一碗,是这里最便宜的东西。
唐芃眯眼看过去,只见那人身长七尺,形容黑瘦,一脸的落腮胡子,穿着一件脏得几乎辨不清原色的袍子,一双眸子无精打采。
“你肯定是他?”唐潜悄悄地道。
“虽然他留着长长的胡子,却逃不过我的眼睛。何况他脸上还有一道伤疤,和画里的一模一样。乖乖,这人也不打扮一下,这样子一看上去就象个逃犯嘛。”唐芃小声嘀咕着,摸着剑就要动手。
“这里是闹市,小心伤了旁人。还是给他一张贴子,邀他到镇西的土地庙里去。”
“武林规矩对这种人管用?我怕他乘机溜走。”
“所以你在这里看着他,我在那边等着。你不要和他交手,行么?”
“为什么?”
“你不是他的对手。”
唐芃憋红了脸,欲言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