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战胜心中的恐惧,有段时间本王身上总是染满鸡血,猪血,鸭血等等之类动物的鲜血。”
“若是寻常人,身上沾染些许血迹还好说,偏偏本王一身臭毛病,还有着极其严重的洁癖。每每闻到身上的血腥味,总会恶心到狂呕。”
“持续性吐了七八个月,总算是不再晕血。然而皇兄却借机大做文章,让所有人误以为本王常年用人血沐浴。”
“至于虐杀人犯点天灯,这事儿本王认,但本王并不认为这么做是错的。”
“被本王点天灯那人无恶不赦,杀了孕妻,埋尸院中,还对岳父岳母谎称,妻子同人私奔。”
“最后为了夺得亡妻娘家财产,他又狠心杀了岳父岳母。”
“这还不算完,他拿了钱,便在边陲小镇里买了个官。为官期间,他欺男霸女,害得数十个家庭支离破碎,男的死,女的抢回家当填房。”
“本王将他点天灯之后,当地起码有两年时间再未出过这样穷凶极恶之徒。”
在此之前,顾景炎从不屑解释这些,今日之所以愿意说这么多,主要是不希望沈无忧和其他人那样误解他,害怕他。
沈无忧仔细地听着顾景炎的阐述,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顾景炎比顾北宸可怜得多。
顾北宸口口声声说顾景炎能够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的一切。
事实上,顾景炎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不是能够轻而易举得到的。
沈无忧觉得顾景炎被人误解确实有点惨。
但又觉得他并不是矫情的性子,应该不想要听到那种无关痛痒的安慰。
思来想去,她终究是没有说出安慰的话语,只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现在还晕血吗?”
“应该是不晕了。”
“应该?”
“嗯。好几年没晕过血,上一回晕血,是一个故友死在敌方弓弩之下。不过后来,本王替他报了仇,将敌方杀得个片甲不留。”
“这么说来,你的晕血症有可能还没有好全。要是哪天受了刺激,可能还会再犯。这种情况下,似乎并不适合再去上阵杀敌。”
“怎么,开始担心本王的安危了?”
顾景炎勾了勾唇,果真,适当卖惨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无忧明显很吃这一套。
“我担心你做什么。。。”
“还嘴硬呢?”
顾景炎俯下身,轻吻着她柔软的唇瓣,“尝起来这小嘴还挺软的,怎么说起话来,嘴能那么硬?”
“你!”
沈无忧羞恼,连拖带拽地将他轰出了卧房。
恰巧今日休沐。
平素里并不怎么喜欢往外跑的顾景炎,今日破天荒约了司熤,两个大男人一道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司熤打了个哈欠,颇有些不满地说:“大早上的,逛什么街?街上摊贩都没齐呢!”
“本王心情好,想着出来走走。”
顾景炎身上穿了件玄色云纹长衫,鎏金腰带使得本就劲瘦的腰身显露无疑。
粗略一看,他的这身装扮还是很贵气的。
但只要定睛细瞧,就会发现他腰间系着的玄色狗头荷包粗糙得不像话。
而领口处故意没系上的两粒纽扣下,隐约能够看到他里衣上的一颗粉色纽扣。
纽扣周遭,还缠着歪七扭八的粉色线头。
司熤揉了揉眼睛,满脸狐疑地看着顾景炎领口的纽扣,道:“王爷,你里面穿的是什么?怎么还有颗粉色的纽扣?”
“怎么,没有女子给你缝过纽扣?”顾景炎斜勾着唇角,一脸得意地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