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十三也赶了过来。
“王爷,这把金刀,应该是哲别所有?”
满腹狐疑的袁彪,双手捧着金刀,小心翼翼地递向叶十三。
不料,叶十三轻蔑地斜瞥一眼袁彪捧着的金刀,淡淡说道:“无非就是个纸老虎而已,用金铸刀,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质地太软不说,还沉得要命。”
这话不假!
叶十三腰里挂着的那把,其貌不扬,看起来就像一截烂铁条一样的刀坯,用起来那可是削铁如泥。
“你可拿好了!”
叶十三说着话的时候,腰里那把残刀此时已经出鞘,被叶十三握在手里。
没人看到叶十三是何时抽刀出来。
这时候,众将领眼前一条黑线闪过的同时,袁彪手里捧着的那把金刀,已经连刀鞘带里面的刀身,被叶十三手中的残刀,从中部斜劈成两节。
“刀是用来砍杀的,不是摆那里唬人的。”
叶十三嘴角一拧,轻蔑地又是一句。
这话,说得在场的大小将领们,顿时就哭笑不得。
谁都知道,这样的刀,哪是拿着冲锋陷阵砍人脑袋的?
那是权力的象征,有着至高无上的威严。
它就是皇权的化身,就是奴役民众的工具。
“那个号称元蒙的第一勇士呢?”
叶十三的目光,才金刀上移开,在眼前横七竖八的尸体上扫视着。
袁彪面颊一抽,小声道:“回王爷话,就是没发现有穿金甲的尸体。”
都知道,叶十三问的,可是哲别的尸体。
方才那一砍,金刀的断茬,就离袁彪捧着金刀的两只手中间断开。
元蒙瞅着自己的两只手掌,发现自己的十根指头,居然一根都没有少。
“王爷,这里有辆马车!”
几百步外的吴六子,带着刘三蛋几个,正围在一辆用黑慢围着车篷的马车。
马车的车篷被黑幔围起,一个念头,直接袭上叶十三的大脑。
莫非?
叶十三迟疑一下,转身就奔向几百步外的马车。